- Language: English
- 信托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編號: TC001160
香港證監會總共規定了12種受管規活動,即要從事以下12種相關的活動均需取得相應的金融牌照,才能在香港合法開展對應的金融活動。其中,與場外衍生工具有關的第11類和第12類受規管活動的牌照還尚未實施。
為了能更清晰的了解在申請現有的10種金融牌照中有哪些不同要求,我們將需要特別關注的不同之處進行了梳理。
香港證監會現有的牌照種類
牌照編號 | ? ?受規管活動 |
第1類 | ? ?證券交易 |
第2類 | ? ?期貨合約交易 |
第3類 | ? ?杠桿式外匯交易 |
第4類 | ? ?就證券提供意見 |
第5類 | ?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
第6類 |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第7類 | ?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
第8類 | ? ?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
第9類 | ? ?提供資產管理 |
第10類 | ?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
#第11類 | ? ?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或就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提供意見(尚未實施) |
#第12類 | ? ?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戶結算服務(尚未實施) |
現有的10種牌照的現實應用
牌 照 | ? ?受規管活動 | 現實應用 |
1號 | 證券交易 |
· 為客戶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權的買賣/經紀服務 · 為客戶買賣債券 · 為客戶買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單位信托基金 · 配售及包銷證券 |
2號 | 期貨合約交易 |
· 為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的買賣/經紀服務 · 為客戶買入/沽出期貨合約 |
3號 | 杠桿式外匯交易 | · 以孖展形式為客戶進行外匯交易買賣 |
4號 | 就證券提供意見 |
· 向客戶提供有關沽出/買入證券的投資意見 · 發出有關證券的研究報告/分析 |
5號 |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
· 向客戶提供有關沽出/買入期貨合約的投資意見 · 發出有關期貨合約的研究報告/分析 |
6號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 為上市申請人擔任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人 · 就《公司收購、合并及股份購回守則》提供意見 · 就《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宜為上市公司提供意見 |
7號 |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 · 操作配對客戶買賣盤的電子交易平臺 |
8號 | 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 · 為買入股票的客戶提供融資并以客戶的股票作為抵押品 |
9號 | 提供資產管理 |
· 以全權委托形式為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 · 以全權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
10號 |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 · 就公司、債券及主權國的信用可靠性擬備報告 |
對申請人資本的要求不同
牌照類型 | 繳足股本的最低數額 | 流動資本金的最低數額 |
1號牌照 (a)若該機構屬于核準介紹代理人或買賣商; (b)若該機構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c)其他情況 |
不適用 | 50萬港幣 |
10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2號牌照 (a)若該機構屬于核準介紹代理人、買賣商、期貨非結算式交易商; (b)其他情況 |
不適用 | 50萬港幣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3號牌照 (a)若該機構屬于核準介紹代理人; (b)其他情況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3000萬港幣 | 1500萬港幣 | |
4號牌照 (a)若該機構就證券提供意見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
不適用 | 10萬港幣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5號牌照 (a)若該機構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
不適用 | 10萬港幣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6號牌照 (a)若該機構擔任保薦人 ? 持有客戶資產 ? 不得持有客戶資產 (b)若該機構并非擔任保薦人 ? 持有客戶資產 ? 不得持有客戶資產 |
10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1000萬港幣 | 10萬港幣 |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不適用 | 10萬港幣 | |
7號牌照 若該機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8號牌照 若該機構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
10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9號牌照 (a)若該機構提供資產管理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
不適用 | 10萬港幣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
10號牌照 (a)若該機構提供信貸評級服務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
不適用 | 10萬港幣 |
500萬港幣 | 300萬港幣 |
獲取牌照后維護的不同
呈交財政資源申報表 | 年費 |
? 持牌法團需要每月向證監會呈交財政資源申報表。 |
? 成為持牌法團,每種牌照每年需要繳付年費。 ? 其中3號牌照的年費與其他不同。 |
持牌法團&個人分布比例
如上述兩張圖可見,第1、2、4、6、9號牌照是熱門牌照,無論是申請成為持牌法團還是申請持牌個人的占比較其他牌照大。 其中1號牌照由于是與證券交易有關的牌照,受到了廣大券商的熱烈歡迎。同時,為了能在開展證券交易的同時向客戶提供交易意見,很多券商也都會同時持有4號牌照。
2號牌照作為與期貨合約交易有關的牌照,若香港的“股指期貨通”將期貨買賣納入互聯互通系統,相信2號牌需求量的增加會更為迅速。
香港的融資業務蓬勃發展,為了能夠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很多機構都需要申請6號牌照。
如若希望針對大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方面的服務,不管是券商還是資產管理公司都需要申請9號牌照,才能在港正常開展相關服務,因此9號牌照也頗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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