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巴基斯坦注冊設立公司
在巴基斯坦從事經營有三種形式,一是獨資(SoleProprietorship),二是合伙(Partnership),三是成立公司(Company)。獨資即個體經營,指自然人以自有資金從事某種經營活動,在設立上沒有正規程序要求。合伙企業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組織根據合伙合同成立的經營組織,合伙各方對合伙企業盈虧負全部責任。公司是根據1984年巴基斯坦公司法規定成立的法人實體,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之分。
(一)巴基斯坦的公司種類
1.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所認繳資本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又分為公共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Company)和私營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Company)兩種。公共有限公司至少由七人組成,每人名字記入公司章程,公司名稱以“有限”(Limited)字樣結尾。私營有限公司至少由兩人組成,公司名稱以“(私人)有限”(“(Private)Limited”)字樣結尾。私營有限公司在章程中應規定:限制股東轉讓所持股份的權利;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禁止邀請公眾購買公司股份或債券。
2.有限(擔保)責任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有限(擔保)責任公司以各位成員對公司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外承擔責任。此類公司的成立多以“非盈利”為基礎。在公司名稱中應顯示“(擔保)有限”(“(Guarantee)Limited”)字樣。
3.無限責任公司(Unlimited Company)
意即公司成員對公司負有無限責任。
(二)公司注冊程序
1.核準公司名稱。公司注冊的第一步是繳納100盧比到公司登記處核準公司名稱。擬使用的公司名稱應無不當、無欺騙或損傷宗教感情之意味,并不得與已有的公司名稱相同或過于類似。
2.成立公司。任何七個或七個以上的人為了合法目的,擬定公司章程,經過注冊登記,就可以成立一個公共有限公司;任何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則可以按相似的程序,成立一個私營有限公司。在制造業領域成立公司無需政府審批,但成立下述公司時需要經過相關部委的預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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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營有限公司
——由發起人簽字的公司章程一式四份,一份蓋章;
——填寫公司法規定的指定表格,由一名董事或律師或注冊會計師簽字;
——填寫公司地址表格;
——填寫公司經理、董事和其他人員情況表。
(2) 公共有限公司
除了私營有限公司注冊所需的上述文件外,還需要填寫同意出任首席執行官和董事人選的兩個指定表格。
(3) 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公共有限公司所需的所有文件。
(4) 外國公司如何開設項目辦公室或辦事處、聯絡處
——擬在巴基斯坦從事出口活動的外國公司不需任何手續即予以注冊;
——擬在巴設立聯絡處以推銷產品和服務的,需要取得巴投資委員會的許可;
——外國公司擬在巴開設分支機構、聯絡處或代表處的,需填表向巴投資委員會申請許可,投資委員會將在6-8周內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