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波黑注冊公司的有關規定
根據波黑《企業法》有關規定,外商可在波黑境內注冊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控股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
注冊股份公司,至少要5個合伙人,最低注冊資本2萬馬克,資本中現金部分不少于25%。
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可由自然人組成,最低注冊資本1,000馬克。
注冊控股公司,最低注冊資本2萬馬克,可以以資金、財產和產權抵押。
注冊無限責任公司,至少要2人以上,注冊資本自行決定, 可以以資金、財產或產權抵押。
在波黑注冊公司一般通過當地律師辦理有關手續,所需文件需經當地法院公證,
辦理時間大約需要2個月左右,收費無統一標準,大約需500馬克~1,000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