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確保貿易盡可能地公平?盡可能地自由?通過協商確定規則,并遵從制定的規則。WTO的規則,即各項協定,是WTO全體成員國協商的結果。目前采用的規則是1986-1994年間的烏拉圭回合談判制定的。烏拉圭回合對關貿總協定作出了重大修改。
WTO中關于貨物貿易的主要規則仍然沿用關貿總協定中的規則。烏拉圭回合還制定了有關服務貿易、知識產權、解決爭端和貿易政策審議等方面的規則。整套文件長達30,000頁,包括60個協定及一些成員國在某些特定領域,如降低關稅、開放服務市場等作出的承諾(稱作"安排")。
WTO的各項協定使各成員國在一個非歧視的貿易體制中享受各自的權利并履行義務。在這一體制中,每個成員國都得到保障:其出口將在別國市場上受到公平、一致的待遇;每個成員國必須承諾采取同樣的原則對待各項進口。該體制還規定,發展中國家在實施承諾的過程中可享受一些靈活性。
貨物
1947年至1994年間,關貿總協定成為了協商降低關稅和減少其他貿易障礙的論壇;關貿總協定制定了一些重要原則,尤其是非歧視原則。
自1995年起,經過不斷完善的關貿總協定成為了WTO中關于貨物貿易的主要協定。其中的附件專門對一些具體領域,如農業和紡織品,及一些具體問題,如國家貿易、產品標準、補貼和反傾銷行為等作出了規定。
服務
那些希望到國外去作生意的銀行、保險公司、電訊公司、旅行社、連鎖飯店和運輸公司現在也能享受到過去只適用于貨物貿易的自由、公平原則了。
這些原則出現在了新的"服務貿易總協定"中。WTO成員國還在該協定中作出各種承諾,表明有哪些服務領域是本國希望對外國開放的,以及開放的程度。
知識產權
WTO的"知識產權協定"由有關思想和創造力等方面的貿易和投資規則構成。
這些規則闡明了如何利用專利、商標及地理名稱來識別產品。它指出:貿易中的知識產權應該予以保護。
爭端解決
"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下制定的有關解決貿易糾紛的程序是促使各成員國遵守規則,保障貿易活動順利進行的關鍵。
當成員國認為其權利遭受損害時,可以訴諸WTO,以求解決爭端。專門任命的獨立專家們在協定和各國承諾的基礎上,作出判決。
該體制鼓勵爭議雙方盡量采取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解決問題。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以采取成立專家小組審查案件和上訴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