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代理記賬協議,確定服務項目及費用 2.接票 時間:每月20號-30號 方式: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單據,會計上門使用交接清單取票 3.做賬 時間:每月25號-30號 方式:錄入人員用財務軟件制單,會計人員審核、結轉、記賬,編制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 4.報稅 時間:每月1號-10號 方式:每個區有專人負責納稅申報工作 5.回訪 時間:每月10號-20號 方式:由本處返回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與出納對賬,安排下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