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香港法律規定,所有的香港公司無論是否有盈利,都需要申報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并由香港稅務局依照一定標準,確定該香港公司是否需要繳納稅收。
通常,香港公司報稅可分為三種方式:稅務零申報、實際業務申報、離岸免稅申報。而具體的報稅操作流程如下:
1、首次注冊的香港公司會在注冊成立后第18個月,首次收到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
2、香港公司在收到報稅表后,需要第一時間進行賬務整理、賬務審計、填寫報稅表,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審計報告連同填寫完畢的報稅表,一同遞交香港稅務局,完成報稅工作。
3、香港稅務局收到香港公司遞交的報稅表后,會依據香港公司提供的審計文件進行評稅。
4、在稅務局評稅工作完成后,稅務局會發出載明應繳稅款金額的繳稅通知單。
5、需要繳稅的香港公司則依據通知單上注明的費用,準備應繳稅金(可采用現金、支票等形式繳納),再次遞交香港稅務局。
6、在交完應繳稅金后,會取得繳納稅金的收據,至此完成整個稅務申報工作。
之后每一年度的報稅工作,也是依照這一流程進行,即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后,進行香港公司賬務整理和審計,填報香港公司稅務申報表,并遞交香港稅務局。
在報稅表的填寫中,可根據香港政府當年頒布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應繳納稅金的核算。或是根據各項優惠政策,進行香港公司的稅收籌劃,以達到節省稅務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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