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集團章程(母公司加蓋公章);
4、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權或者股份的證明;
選擇提交: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子公司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復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明。
6、集團成員的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注: 1、企業法人依照《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申請企業集團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2、《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