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高級公務員,退休后獲邀出任地產公司高管。因其從事過7年地政、房屋管理工作,他的新“飯碗”備受關注,特區立法會專責小組進行特別調查。12月8日,耗時兩年、花費1750萬港元的特別調查在香港完結。調查組認定,前政府地產和房屋事務高官梁展文,退休一年多后拿高薪“再就業”,審批程序存有漏洞。
退休高官“再就業”僅17天
輿論質疑梁展文新職務系量身定做,有利益輸送之嫌。
一份普通人事任命,推出僅17天,便告“夭折”。當事人梁展文,1999年到2006年間,出任特區屋宇署署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和房屋署署長職位,2007年1月退休。2008年8月,香港一家知名地產公司宣布委任梁展文出任執行董事及副董事總經理,負責中國內地業務,年薪高達312萬港元,并有權收取紅利。
任命一經公布,質疑聲便不絕于耳。服務政府39年的梁展文,曾參與制定和執行特區房屋和土地政策,并與發展商談判過地產項目的補償地價及回購事宜。其中,在紅磡一處地產項目中,政府以低于市價的8.64億港元,將業權轉讓給兩家開發商,其中就包括邀請梁出任公司高管的這家公司。因在決策中扮演重要角色,梁展文被疑賤賣政府資產。他退休僅一年半后,就到這家地產公司任職,輿論質疑新職務為他“量身定做”,等同于“延后回報”,有利益輸送之嫌。
地產公司發表聲明,稱梁的職責為管理在內地的地產業務,不涉及香港業務,所以其過去在政府的工作,與現職不存任何利益沖突。但在各方壓力下,僅僅過了兩個多星期,公司還是宣布與梁無條件提前解約。
調查認定任職審批有漏洞
特區立法會召開23次會議、81次討論會,最終出爐400多頁調查報告。
任命雖然中止,然而公眾質疑聲日熾。2008年12月,立法會依照“特權條例”對事件展開調查。為了盡最大可能消除公眾疑慮,特區立法會進行了詳細而謹慎的調查,先后召開23次會議,傳召24人作證,此后是81次討論會,報告才最終出爐,成文報告達400多頁。
香港公務員人數超過16萬,其中1200多人位列“首長級”,梁展文屬于“首長級”最高的第8點“薪級”(共有1—8個薪級,8點為最高,也寫作“D8”)。按照特區政府的規定,該級別的官員退休后一年內為“禁制期”,俗稱“冰河期”,不準加入任何商業機構。另有3年“管制期”,高官如果在管制期內工作,必須經“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咨詢委員會”審批,委員會完成討論會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提交建議,最終才決定是否核準。
在接受聘任之前,梁于2008年5月依程序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申請,7月獲批。申請書先后由公務員事務局、運輸及房屋局等部門多位官員把關,最終由公務員管理機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審批通過。調查報告認定,審批時存有漏洞,6名官員對梁的公司任命與資歷中存在的利益關系“認識不清”。
與此同時,調查報告還就政府高官離職提出23項改善意見。
對梁的“再就業”深入調查,確實可以解開公眾疑惑。律師崔先生指出,公務員退休后“再就業”制度厘定得愈詳盡,對公務員、對社會愈有利。尤其是調查委員會建議,將公眾懷疑涉及利益回報列作評審原則,務求堵塞可能的漏洞,確保公務員的“清譽”。
曾蔭權表態改善規管機制
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事件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及質疑向市民道歉。
調查報告出爐5小時后,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會見記者,就事件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及質疑,再次向市民道歉。她表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是研究如何改善條例,避免日后發生同類事件。
行政長官曾蔭權也發表聲明,承認公務員事務局審批高官離職申請有所不足,會指示該局日后更為審慎,并研究及考慮報告提出的改善意見,盡快改善現行規管機制。
“就高官離職后再就業提出規管建議,不是要剝奪公務員離職后再就業的權利,只是為了盡最大可能避免市民產生疑慮,對公務員隊伍失去信心。”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
實際上,作為16萬公務員的管理機構,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對于公務員聘用、薪酬體系、紀律規管都做出安排。公務員退休后的去向也有協助政策,如普通的公務員,在退休后從事政府以外的工作,政府勞工處就業科的就業中心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每個就業中心均設有專柜為50歲或以上的求職人士提供服務。高級公務員,在符合既定程序前提下,也可順利實現“再就業”,但多了“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競投任何政府土地、物業、計劃、合約或專營權”等限制條件。如今,對梁展文事件的調查,又為規范公務員離職行為加入了公眾知情權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