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報道,跨國毒販陳森在內地被判死刑,其同居女友亦被牽連,在內地被拘留兩年半后雖脫罪,但引起香港警方調查,經審訊后她被裁定洗逾億元黑錢,昨在香港法院被判入獄4年。
現年47歲的任某,被控01至05年間清洗1.2億元黑錢,包括警方在其寓所發現的1100萬元現金、擁有陳森兩個內有1700萬元的保險箱鎖匙、多年來逾8000萬元的銀行戶口提存紀錄,以及銀行戶口逾百萬存款。
去年8月陳森已因販毒在內地判死,正等候上訴,內地亦已向香港法庭申請充公屬陳森的5800萬元財產,稍后由香港高院處理;控方亦就本案申請充公任某的800萬元財產,案件將于3月25日處理。
辯方大律師求情透露,任與陳森育有12歲女兒,現于內地求學,由親人照顧,因女兒長期與父母分離,性格沉靜及缺乏進取心,任自05年在內地被捕后已遭還押兩年半,且要應付香港官司,故患上抑郁癥,要求輕判。
法官判刑時強調,洗黑錢是嚴重罪行,案件涉及的黑錢數額龐大,而且大部分經由被告處理,涉及時間長達5年,理應判被告入獄6年半,但考慮到被告在開審時已同意大部分案情,而且在內地被關押兩年半,故判她入獄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