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立法會5日就《最低工資條例》附屬法例進行討論,議員提出的多項修訂議案均被否決。香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維持在時薪28港元,這一標準將從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
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5日在立法會進行討論時表示,法定最低工資是經過多年討論后才得以落實的,得來不易。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制訂是以數據為根據的,《最低工資條例》已清楚訂明,最低工資委員會必須每兩年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作出至少一次報告。特區政府統計處也會每年進行統計調查,以收集資料。當有數據支持檢討最低工資標準時,當局會盡快進行檢討。
香港特區立法會于2010年7月17日通過了《最低工資條例》,特區政府于2010年11月12日在憲報刊登《2010年〈最低工資條例〉(生效日期)公告》《2010年〈最低工資條例〉(生效日期)(第2號)公告》及《2010年雇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并于同年11月17日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