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花園街去年底發(fā)生4級大火造成9死34傷,港府隨即加強對違例小販排檔的檢控,今年首月有1175宗檢控,較去年每月平均559宗多1倍。[杭州瑞豐注冊香港公司]
消防處建議所有樓宇的逃生樓梯出口要保留6米闊通道,以花園街222個攤檔為例,便有接近三分之一攤檔須遷走,有檔主擔心最終要結業(yè)收場。
花園街大火發(fā)生后,消防處認為排檔設置于樓宇逃生樓梯出口旁,一旦排檔發(fā)生火警時,火勢將容易蔓延至樓宇的逃生樓梯,濃煙亦會造成“煙囪效應”,嚴重危害樓上居民的安全。消防處認為,單梯樓宇對開6米的半徑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攤檔,以花園街222個攤檔為例,便有67檔須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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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園街逃生樓梯外經(jīng)營的檔主陳先生表示,花園街前年大火后,港府檢討認為是單梯樓宇的問題,但去年再次發(fā)生大火,卻把有關要求擴展至所有樓宇,做法并不合理,擔心實施新要求后,多個攤檔要結業(yè)。他認為,今次大火造成多人死傷,港府現(xiàn)時卻把問題推卸予攤檔,使商戶成為“犧牲品”。
食環(huán)署副署長沈鳳君表示,花園街去年底大火后,港府已就固定攤檔牌照管理進行公眾咨詢,消防處建議所有樓宇的逃生樓梯出口要保留6米闊通道,認為可更有效減低居民逃生風險,署方現(xiàn)階段會收集各方意見再定斷。油尖旺區(qū)議員陳偉強表示,港府應視乎檔主自愿交還牌照的情況,再研究如何調(diào)整攤檔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