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亞視上周被通訊管理局重罰及指示,通訊局主席何沛謙25日補充,亞視可上訴,但無論上訴與否,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都須于指示發出后7天內辭職;而香港商務及經濟局長蘇錦梁稱,若亞視不履行通訊局的指示,最嚴重者可被吊銷牌照。 [注冊伯利茲公司]
香港通訊局上周五(23日)裁定,亞視投資者王征有實質控制亞視運作,違反牌照規定,禁止他再干預,但對他沒有任何懲罰。目前亞視董事局內9名成員,扣除被通訊局勒令終止董事職務的執行董事盛品儒,一半為王征親信,另一半為股東蔡衍明及查懋聲的代表。
香港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投資者在形式上不能參與公司運作,但通常能通過親信影響董事會,當局難以監管。香港通訊局日后應全面調查持牌人有否遵守及執行應有義務,若王征繼續參與決策,應采取更重罰則,如撤銷牌照。
蘇錦梁25日出席活動后,被連番追問王征操控亞視但未受懲罰,是否法例上有漏洞,蘇錦梁說現有法例及既定程序非常完善,所以通訊局現在才可以啟動機制作出指示,又稱王征在亞視沒有管理職位,通訊局已適當裁決。
他又指通訊局會確保王征不再實際操控亞視,已要求亞視于3個月內提交改善建議及每年提交跟進報告,若亞視沒有跟從指示跟進,通訊局會適當處理,包括罰款或暫時吊銷牌照,或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撤銷牌照的建議。[伯利茲公司注冊]當局現時未收到亞視的上訴申請,亦未收到亞視的續牌申請。
根據《廣播條例》第31條,亞視可被吊銷牌照不超過30天,而第32條規定通訊局在研訊后,可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撤銷牌照。
盛品儒須辭職 上訴無影響
對于亞視被重罰,香港《明報》25日多次聯絡盛品儒,惟未獲回復。香港通訊局主席何沛謙表示,亞視可循既定程序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上訴,但無論亞視會否上訴,執行董事盛品儒都須于指示發出后7天內辭職。
香港立法會信息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葛佩帆認為,[伯利茲注冊公司]通訊局對亞視的裁決合理,相信通訊局暫不采取最嚴厲的懲罰,是考慮到對員工及對社會有很大影響,故給予時間讓亞視糾正,她將在10月復會后要求開會討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