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階段政改咨詢完結后,香港特區政府會歸納整合意見,即正式啟動“政改五步曲”。其中第一步是由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決定特首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第二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第三步是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則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產生辦法的議案,[注冊塞舌爾公司]并經由全體立法會議員2/3通過;第四步是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第五步是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或備案。
上述“五步曲”是根據2004年4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指明香港的政制發展方案必須走完“五步曲”。
目前香港政改首輪咨詢已經于3日完結,[注冊薩摩亞公司]特區政府希望本年年底可就較實際的方案進行第二輪咨詢。換言之,現在政改的道路尚未進入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