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11日已分別在原訟法庭和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五名前執行董事展開法律程序和研訊程序。
他們分別是主席榮智健、[意大利注冊公司]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和李松興及執行董事周志賢。
香港證監會指出,中信及該五名董事曾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在2008年就中信的杠桿式外匯合約投資的巨額虧損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
香港證監會正尋求原訟法庭頒發回復原狀令或賠償令,[注冊德國公司]以使在證監會所指公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日期至披露真實財務狀況的日期期間購入中信股份的高達4500名投資者得以回復至原狀或得到賠償。證監會亦正尋求審裁處對中信及該五名董事施加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