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3日表示,商戶是否接受硬幣以支付某項交易純粹是商業決定,特區政府不會就拒收小額硬幣立法。
他表示,金融管理局過去3年共收到28名市民投訴個別商戶拒收小額硬幣,今年截至9月底則收到兩宗投訴。
陳家強表示,硬幣屬法定貨幣,在商業交易中,雙方可自行決定交易條款,包括決定使用何等支付媒介,《硬幣條例》并無賦予當局要求商戶在交易中必須接受硬幣的權力。
陳家強認為,若采取行政措施禁止商戶拒收法定貨幣,將窒礙其他電子支付媒介的使用,為營商者帶來不便,故現時不會就拒收小額硬幣修改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