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局規定,美國商標有效期為10年,但是自
商標注冊成功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以及商標每10年續展時,都需要提交商標繼續使用聲明,并提交宣誓書,否則該商標將會永久無效!
美國商標宣誓的方式
方式一:提交簽署使用聲明+使用證據;
方式二:提交簽署使用聲明+使用證據+“不可爭辯”宣誓聲明。
二者區別在于,方式二相當于是加重保護,選擇方式二,任何人都不能以缺乏顯著性或者在先使用等理由對商標提出無效,但同時,費用上也會更昂貴。
美國商標宣誓時間
1、意向使用需要宣誓在美國,商標申請可以基于實際使用或意向使用注冊,對于意向申請,申請人需要在官方審查通過后的6個月內進行宣誓以完成注冊。如果在初始6個月內無法提交宣誓,申請人可以請求延期。
2、注冊第5-6年需要宣誓商標注冊后的第5-6年間,商標所有人需要進行使用宣誓,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如果商標在某些商品或服務上未使用,商標所有人可以提交一份未使用聲明,解釋未使用的合理原因。若無法提供合理解釋,未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可能會被刪除,甚至導致整個商標注冊被取消。
3、續展需要宣誓商標注冊后的第9-10年間,商標所有人需要進行續展,在提交續展申請的同時,也需要進行使用宣誓,確保商標繼續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未能在正常提交期內提交,可以在6個月寬限期內提交,但需要支付額外費用。
4、“不可爭辯”需要宣誓商標所有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5年在美國使用其
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獲得不可爭辯的宣誓權利。一旦商標變得不可爭辯,第三方就不能質疑注冊的各個方面。
證據提供注意事項
1、使用證據中顯示的商品/服務項目必須在是 所 選的小項,使用證據必須是全英文,不能出現中文;
2、使用證據上的商標要清楚顯著,且必須與申請注冊的logo一致;
3、使用證據必須提供真實的產品照片,不要提供偽造的PS使用證據照片;
4、銷售鏈接上傳的產品圖不要直接使用別人的產品圖;
5、提供的使用證據要在美國可以正常購買;
6、如果有不能提供的證據 ,建議提交宣誓的時候刪除。
美國商標不做宣誓會導致商標失效,品牌不受商標法保護,品牌被搶注,流量共享。美國商標宣誓三個時間一定要注意,錯過需要額外費用或者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