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方式
(1)引入
(introduction),不募集新資,而由倫敦證券交易所接納現有股票上市。其股票價格相對穩定,分布面廣,因而可估算出適銷性。
(2)私募
(placing),將現有或新股票直接發行給經選擇的發起人的客戶。
(3)中介人發行
(intermediaries offer), 將現有或新股票推銷給投資中介人,由這些中介人向其客戶轉售。
(4)公開發行上市
(public offer),在上市公司被接納入倫敦市場之時,通過商業銀行或股市經紀人向社會大眾直接出售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