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H股和紅籌架構的定義和基本的不同前面的回答已經講了很多,非常具體。簡單來講,H股的公司注冊在中國大陸,紅籌公司都有離岸架構(包括VIE結構,海外離岸公司受監管原因不可直接持有境內Op Co, 只能通過合約方式間接的實際控制境內OpCo的收益)
以上區別導致的最直接影響是:H股公司在境外資本市場的融資活動仍然需要境內監管機構(至少有證監會,外管局)的審批,而紅籌架構則靈活很多,境外資本市場的融資活動無需境內監管機構的審批。
因此,如果能做紅籌,大家都會選擇紅籌。事實上早期甚至國有企業都是紅籌的,但是為什么后來幾乎所有國有企業都選擇H股了呢?
大多數情況,不是不想,實是不能。內地公司如果要變成紅籌架構,重組階段都需要走資產出境這一步,就是把中國境內法人持有的資產轉為境外法人持有。后來出臺了很多對資產出境的限制,具體的條文我也不是專家,中國境內律師應該能更好的回答這個問題,但是總之,這個事情比較麻煩,國有資產尤其困難,國有企業的當家人沒必要冒這么大的政治風險。
第二種只能做H股的情況是,已經有國內上市,出于融資、改善股東結構等原因希望在一個有再融資能力的國際市場上市,那就只能H股了,因為公司架構已經在那里并且已經上市,沒辦法改了。
去年有一些民營企業或者可以做紅籌的但是卻做成了H股,原因又不同——這些都是本來排隊等A股的,后來A股遙遙無期,不如轉港股。但是如果再要重組一次變成離岸持有架構的話,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很大,各級各種審批又得再跑一次,一時半會兒改不回來,就索性把本來用于A股的架構直接端到香港做H股。
就監管以及審批流程方面嘗試著回答一下,只做比較,對優劣不做判斷,其他方面的問題留待知乎上的大牛來補充。
1. H股模式
1.1 H股模式的基本定義
指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的中國股份公司,直接向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申請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的境外上市模式。此種上市模式,不需要費時費力地搭建海外紅籌架構,但需要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準,主要的監管法規是《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2012]45號,以下簡稱“《監管指引》”)
1.2 H股上市的基本步驟
1.2.1 股份改制
根據《監管指引》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請。中國企業若需申請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其主體資格必須是一家中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2 符合香港上市的基本條件
香港主板上市所需滿足的條件此處不贅述,可參考香港聯交所網站(上市事宜)
1.2.3 完成相關的政府部門手續
1.2.3.1 發改部門關于募投項目的核準/備案(如適用)
1.2.3.2 環保部門相關的符合環保要求的證明文件(如適用)
1.2.3.3 特殊行業需獲得專門監管機構的監管意見(如適用)
1.2.3.4 稅務部門相關的納稅證明文件
1.2.3.5 公司對本次H股上市的內部決策
1.2.3.6 根據《監管指引》,向證監會報送13項文件(具體文件內容參見《監管指引》)
1.2.4 文件申報后程序
1.2.4.1向香港聯交所提交A1文件(包括相關的反饋)
1.2.4.2中國證監會核準H股上市申請(包括相關的反饋)
1.2.4.3于香港聯交所聆訊及掛牌上市
1.2.4.4于中國證監會進行境外上市備案
1.2.4.5辦理外匯登記
2. 紅籌模式
2.1 紅籌模式基本定義
紅籌上市是指公司注冊在境外,通常在開曼、百慕大或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地,適用當地法律和會計制度,但公司主要資產和業務均在我國大陸。紅籌一般有兩種模式,一是股權模式,另一種是VIE模式。對于紅籌模式,主要的監管法規為:
·《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商務部令2009年第6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為題的通知》(匯發[2005]75號)
·《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操作規程》(匯發[2011]19號)
2.2 股權模式搭建的主要步驟
2.2.1 非關聯境外自然人/企業對境內企業(主要經營實體)進行投資(收購或者增資),使境內企業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
2.2.2境內自然人/企業進行外匯登記,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設立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收購境內企業的中方股權
2.2.3境外公司進行重組,設立適格的上市主體開曼公司
2.3 VIE模式搭建的主要步驟
2.3.1進行外匯登記,設立特殊目的公司
2.3.2特殊目的公司設立香港公司
2.3.3香港公司設立外商獨資企業(WOFE)
2.3.4 WOFE與境內實體簽署一系列協議,以達到協議控制并將境內權益置入境外上市主體的目的
上述只是簡要的審批流程,至于企業選擇哪種模式,可能還需要根據其所在的行業及其他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希望上述答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