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福田保稅港區桃花路30號,IBM國際商業機器系統集成(深圳)有限公司(下稱“IBM STC”)廠區內,穿著藍色工裝的近千名員工在公司廣場上,十幾名保安維持秩序。
這是IBM深圳工廠員工用這種方式表達訴求的第8天。[在廣洲注冊香港公司服務]IBM STC解除了20名員工的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責令立即辦理離職交接手續離開公司。員工工號和公司的決定通過公司廣播反復播放。
一位參與停工的員工告訴《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3月3日,公司突然向員工宣布聯想收購了IBM X86業務,STC是其中一部分,員工無法接受公司單方面提出的補償條件,自發組織了停工事件。
廣東勞維律師事務所主任段毅對記者稱,因并購無法在補償方面和員工達成一致導致停工的情況也曾發生過。去年底,諾基亞東莞工廠的工人停工抗議被微軟收購,2012年谷歌收購摩托羅拉后,摩托羅拉南京工廠的一些工程師也選擇了停工形式以表達自己的不滿。
實質性“談判”并未進行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看到解雇通告上稱,公司要求各位停工或曠工員工立即恢復正常工作,今后公司再發現有任何員工繼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公司亦將其依法解雇。
為表達對公司決定的不滿,900多名參與停工員工開始在廣場上聚集。
而這緣于IBM的X86業務出售。1月30日,IBM宣布將以23億美元的價格將其X86服務器業務出售給聯想集團,在這項業務出售交易中,預計有大約7500名IBM員工將在聯想集團中獲得新的工作崗位,IBM STC為此次聯想收購X86業務中的一部分,涉及生產線上1000多名員工。
“我們預計在今年晚些時候,此前所公布的將IBM X86服務器業務售予聯想公司的交易將獲得通過。因此,[在杭州注冊香港公司服務]IBM位于深圳的制造公司將成為聯想的全資子公司。深圳制造公司中與X86業務相關的現有員工,可進行自主選擇:或者是留在制造公司,相關待遇總體不變;或者是自愿選擇合理適宜的離職補償并從制造公司辭職。雖然這一選擇完全取決于員工個人,但是我們希望員工能夠選擇留在深圳的制造公司。”IBM對本報記者如是回應。
現場參與停工的員工對記者說,繼續保留工作年限者,在聯想控股STC后,工作年限將被認可用于計算在將來聯想工作期間所有的福利項目,但是不會得到賠償,工資水平總體不變。結清工作年限去聯想工作者,將得到N+1賠償。第三種選擇自動離職的員工,會獲得N+1加6000元的特殊獎金。N是指員工在IBM的工作年限。
上述員工對記者表示,公司只是告訴他們聯想將控股IBM的X86業務,但并沒有向員工說明到底控股多少。如果是打包轉讓,賠償也會有所不同。而清算工齡的賠償,還要聯想控股之后才能做到,他們對前景不樂觀,沒有人去做清算工齡的選擇。
“3月7號前規定我們必須簽字,如果不簽字就是默認去聯想了,或者再申請離職就視為自動離職。”上述員工說。雖然STC方面要求和工人代表進行談判,但大部分工人擔心工人代表被公司“策反”,所以要求所有談判必須在所有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以至于目前談判都無法開展。
剝離部分硬件部門
從去年開始,IBM正在減少對硬件業務的依賴。
有券商在研究報告中表示,IBM某些硬件業務業績表現不好,如高端Unix和存儲產品。除了大型計算機業務外,硬件對于IBM來說并非處于增長的核心地位。
IBM 2013財年的全年營收為997.51億美元,較上一個財年下滑5%;凈利潤為164.83億美元,較上一個財年下滑0.7%,[在南京注冊香港公司服務]其中在系統和科技集團部門出現了嚴重的下滑,下滑幅度高達18%。在當前的市場上,雖然銷售服務器仍然是賺錢的業務,但更多是體現在產品的創新方面。認識到這一點,IBM下定決心放棄已經萎縮和停滯的市場份額,而這一做法也符合IBM未來追求高利潤的策略。
IBM一內部員工李葉(化名)告訴記者,出售低端服務器業務符合IBM目前選擇的高利潤、更具增長空間的業務模式。
“目前所做的Resources actions(資源優化),其實就是裁員和調整,受影響最大的是美國,其次是印度,中國受到影響最大的就是X86服務器組,主要原因就是利潤不高。”李葉告訴記者,公司提出的目標是希望把股份維持并能在2015年達到每股10美元的分紅,內部調整時會看重各個組別的利潤貢獻率。
李葉對記者表示,對于中國來說,裁員主要是低端服務器相關職位,對大部分核心部門業務影響不算太大,但員工心理多少會受到影響。
IBM已經證實,該公司將裁減一部分員工,目的是更多地把業務重心放在新的優先領域上,如云服務、分析和“認知計算”等,這就意味著該公司必須在某些部門中采取裁員措施。
而此次STC公司停工中的員工將何去何從?段毅對記者表示,中國沒有明確的立法規定,來禁止資方可以單獨行使解雇權。按照《勞動合同法》,如果工人沒有按規定上班,資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按照《工會法》,在集體停工情況下,工會應該出來調解和會同有關部門切實解決工人利益問題,并沒有說明老板有足夠權力來解雇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