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4月,[注冊開曼公司]《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制定程序規定(試行)》等一批法律法規將正式實施。
規定指出,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應當按照利益相關方的要求,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以合理方式對交易規則作出說明。
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規則,應當在網站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征求意見,并應采取合理措施確保交易規則的利益相關方及時、充分知曉并表達意見,通過合理方式公開收到的意見及答復處理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同時,規定還指出,[注冊馬紹爾公司]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應當主動采取合理的方式保障利益相關方全面、方便地了解所實施的交易規則的內容,并提請其注意有關免除或限制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或者利益相關方責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