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持股有限制 未必成事
彭博報道,拉瑪斯瓦米在孟買出席國際選擇權結算機構協會會議時稱,雖然不能與澳交所合并,但仍會尋求不同的合并機會,其中包括港交所!拔覀(新交所及港交所)有一些可以合作的地方,只是未曾提出‘合并好嗎?’這樣的對話。”他表示與港交所合并可為新交所帶來規模效益,因此作為地位較低的合作伙伴也沒有問題。
不過,新交所希望與港交所合并的計劃相信不易達成,由于港交所擁有在香港從事證券交易業務的專營權,對本港金融安全舉足輕重,政府對于控制港交所也設有多層防護,一方面政府是港交所最大單一股東,另一方面法例亦限制其他人持有港交所股份不可超過5%。
于《交易所及結算所合并條例》中明確規定,除了得到證監會以及財政司司長批準之外,任何人(包括其聯系人士)不能持有港交所逾5%股權。有關法例令港交所較難進行合并交易,因為交易所之間的并購交易龐大,很難全數以現金進行收購。如果要進行換股,便會受制于5%股權的法律限制。
新加坡交易所合并澳洲交易所宣告失敗后,總裁拉瑪斯瓦米(Ramaswami)開腔表示,有意與港交所(0388)商討合并計劃,聲言若港交所提出合并,新交所沒有理由拒絕,并且不介意作為地位較低的一方。不過,鑒于港府對港交所早已設下單一股東持股限制,相信新交所的如意算盤未必可打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