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輝證券一名交收主任挪用客戶資產,導致客戶發生重大損失。香港證監會今日下午公布的調查發現,該公司多項內部監控缺失,職員處理客戶資產幾乎不受監督,證監會對該券商及負責人郭輝作出譴責并罰款共50萬港元。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大輝證券一名未領有證監會牌照的交收主任譚萬全曾經挪用客戶的資產。目前該名交收主任已被證監會暫時吊銷牌照,為期18個月。目前,有關的交收主任仍然下落不明,大輝證券已將案件交由警方處理。
證監會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輝證券出現了多項內部監控缺失,包括:管理層沒有對日常營運作出充分的監督--挪用客戶資產的交收主任大致上不受監督,而管理層亦沒有審閱多份關乎大輝證券日常業務運作的重要報告;大輝證券沒有設立合規職能并就公司的日常營運政策及程序編制綜合手冊等。
此外,證監會認為,大輝證券對客戶的數據保障措施不足,沒有妥善監控其電腦經紀系統(POP系統)的使用情況,該POP系統的交易數據容易被人篡改,而且使用者可以關閉系統的審查記錄功能,以致能夠在不留下任何紀錄的情況下以人手方式修改數據。
對于大輝證券的負責人員郭輝,港證監會指出,他沒有負責監督公司的合規職能。“他有責任確保公司設立及適當地實施有效的合規程序,但沒有履行這職責。因此,郭應該為大輝證券的內部監控缺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