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新能源(00451.HK) 公布,[新加坡公司注冊]早前與上海超日(作為供應商)訂立四份組件銷售協議,有關由上海超日向南京協鑫新能源供應若干255瓦、300瓦、305瓦及310瓦太陽能組件。四份協議總值14.02億人民幣(約17.77億港元)。
公司指,由於訂立上海超日協議後并未作出公告,也未根據上市規則舉行股東大會以尋求股東批準相關過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公司現尋求追認及批準過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
另外,公司早前與寧夏江南建設協議,寧夏江南就一座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的光伏太陽能發電站提供工程、采購及建設服務。代價總值為8.5億人民幣(於約10.77億港元)。
公司亦委聘西安黃海光伏(作為承包人),[注冊新西蘭公司]就一座陜西省榆林市的100兆瓦光伏太陽能發電站,提供工程、采購及建設服務。代價8.53億人民幣(約10.81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