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有望成型的電子商務法草案或將引用現有電商平臺規則。北京商報記者昨日獲悉,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法草案有望年內完成。消費者熟知的淘寶、天貓、京東、蘇寧易購等第三方平臺規則作為立法重要參考,部分規則有望直接納入法規。
電商行業目前正處于法律空窗期。[中國企業在開曼注冊公司]在相關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電子商務法》(草案)之時,國內電商行業已經發展了十余年時間。為消費者所熟知的淘寶網在2003年已經成立。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全國網絡銷售額已占社會零售額的10%。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根據實踐經驗自行摸索出一套網絡市場治理措施。
為了規范市場,以淘寶網為代表的中國電商平臺都已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規則體系。在網規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看來,這是一個先有電子商務,再有網規,平臺為了適應電子商務發展自發形成網規的動態歷史過程。據了解,現行的淘寶規則,分為準入規則、營銷規則、交易規則、處罰規則四大類,基本上涵蓋了從注冊到交易完成整個過程中可能遇到問題的處理規則。
在工商總局消保局相關負責人看來,[開曼公司法規]現行網規有著借鑒意義,“第三方平臺的網規體系是多年經驗的總結,其中先行賠付、買賣雙方自行和解等內容也是監管部門所鼓勵和倡導的”。廣東金融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姚志偉認為,網規獲得法律認可與商法的演變過程極為相似。
據了解,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于2013年底正式啟動,目前正在起草中的《電子商務法》(草案)涉及電子商務監管體系、電子商務市場準入與退出、數據電文和電子合同、電子支付、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網絡安全和跨境電商等內容。草案完成后,將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全體會議討論。
其實,發展十余年的電商行業一直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僅以稅收為例,行業關于電商征稅問題已討論多次,尤其“是否需要向小微電商和個人賣家強制征稅”等問題一直存在較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