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國外商投資發展報告2019》發布會暨“大變局中的外資營商環境”研討會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舉行。記者在發布會上了解到,2018年我國外商直接投資(FDI)吸引力指數為42.26,排名第4位,表現出相對穩定的外商直接投資吸引力和引資潛力。
報告選取30個FDI流入較多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顯示,2018年中國的FDI綜合營商環境排名第7位。FDI潛力指數為44.67,排名第10位。報告還顯示,在2008-2018年十年間,中國外資營商環境指數穩定地保持在前十名,整體營商環境有利于吸引外資。
報告同時指出,當前我國吸收外商投資的國內外經濟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就國內經濟環境而言,一是國民經濟正從高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二是產業結構升級替代了工業化加速擴張。三是高企的要素成本替代了廉價生產要素。四是從政策性引資為主向制度性引資為主轉變。
就國際經濟環境而言,一是逆全球化傾向替代了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二是發達國家制造業大規模外移轉變為謀求制造業回流。三是國際經濟格局加速重構,一些國家謀求變革國際經貿規則,建立高水平的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規則體系。
報告認為,國際經貿規則變遷將深刻影響國際投資行為和我國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活動。因此,我國還要在外商投資營商環境改善上持續下功夫。
報告指出,主動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繼續努力改善FDI營商環境,積極吸收利用外資,是有效應對時代變局的根本出路。
在具體舉措上,報告提出,要建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FDI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吸收外資的國際競爭力。具體來看,在完善市場化FDI營商環境方面,需進一步提高負面清單管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加快對接國際行業分類標準,切實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規范和完善負面清單的內容與形式;在完善法制FDI營商環境方面,則亟需出臺與外商投資促進、保護與管理法制相銜接的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和實施細則;在完善國際化FDI營商環境方面,要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規則,提高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促進內外資公平競爭。
與此同時,還要因地制宜設計精準導向的區域引資政策。報告指出,中國區域發展存在差距,經濟發展水平和階段不同,東部地區自貿試驗區FDI綜合競爭力優勢明顯,而中西部地區自貿試驗區FDI綜合競爭力相對不足。需因地制宜的設計精準導向的引資政策措施。
據了解,此次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連續第9年發布外資報告。報告圍繞吸引外商投資的國內外經濟環境變遷,評估目前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的營商環境及其影響,并從國際規則、政策法規、市場因素、區域以及行業等多個角度,分析我國吸引外資營商環境的改善情況以及未來的政策取向,深度解讀了大變局中的外商投資熱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