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海關總署30日發布并施行的《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邊境地區居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的生活用品(列入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除外),每人每日價值在人民幣8000元以下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而修改前的《邊民互市貿易管理辦法》則規定,邊境地區居民每人每日從邊境口岸或從邊民互市貿易區(點)內帶進的物品,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對“超過1000元不足5000元”和“超過5000元”的,則分別按照不同的辦法規定征收。
此次修改對象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過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規定》及《邊民互市貿易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中的相關規定及其中引用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名稱及條文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