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對進口商品的具體規定
商品可以自由進口到瑞士,下列商品的進口需要獲得進口許可:農產品和石油產品、清潔劑及其成份、化肥、某些國家的紡織品、武器、炸藥、麻醉劑(上述產品的郵寄包裹若毛重在20公斤以下,不需要進口許可)。
出于安全技術、醫療技術方面的考慮,為保護環境和消費者利益,維護國際和國內準則,進口的藥品、化妝品、洗滌劑、電器、衡重儀器、供暖設備、壓力器和摩托車必須符合非關稅性的、技術規定的要求。
瑞士關稅稅率表根據歐盟采用的“統一體系”專用名詞匯編制定,從稅號前6位數可以斷定是何種產品;
與絕大多數國家不同:歐盟和歐洲自由貿易區以外的國家,其產品進口到瑞士時,不是按照價格,而是按照重量完稅,所以瑞士的關稅通常低于其它國家,這一完稅辦法對重量輕而價值高的技術型進口產品尤其有利。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按價值和其它標準(例如件數)確定稅率。
瑞士對工業制成品征稅的稅率低于2%,例如機床的進口稅率只在其價格的0.2%到0.4%之間。瑞士對進口農產品征收保護性關稅,對進口車輛征收環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