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商務部發布2010年第九十三號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產品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大陸相紙產業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