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有關負責人說,ECFA協議下的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于1月1日起實施。按照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清單,兩岸共計有806個8位稅號項下的產品將在兩年內分3步實現零關稅。按照規定,ECFA貨物經第三方中轉至內地并申請享受ECFA優惠關稅待遇時需出具第三方海關簽發的中轉證明文件,香港海關及澳門海關均就此作了相關安排。據了解,香港海關要求進出口企業在貨物抵達香港前最少兩天預先將《ECFA服務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提交至香港海關港口及海域科或機場科,并在核查完成后向相關申請人簽發證明文件。
昨日從深圳口岸部門獲悉,《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正為深圳與臺灣之間的貿易架起一條優惠通道,原產臺灣和內地的相關產品借助這條通道獲得了更多市場,從而帶動了深圳與臺灣貿易進出口的不斷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