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江一家企業出口到臺灣的一批共計3960片矽酸鈣板經臺灣當地到貨檢驗,發現抗彎曲強度不符合臺灣相關標準要求而退運。經調查該產品屬非法檢產品,生產企業執行國內行業標準JC/T564.1-2008,檢測方法標準為GB/T7019-1997。而按照臺灣的相關規定,進口到臺灣的矽酸鈣板執行標準應符合CNS13777,檢測方法標準為CNS3904。而GB/T7019與CNS3904在試樣尺寸及檢測方法上不同,由此也可能造成檢測結果差異。
針對以上問題,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特別是非法檢產品出口企業,產品首次出口某個國家和地區時應首先了解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主動向客戶索取進口國家和地區的產品標準、檢測標準,比較與國內標準的差別,按照輸入國家或地區標準實施生產、檢測。相關出口企業在合同中與客戶明確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條款、以及責任索賠等,以便產品出現問題時能及時合理解決。檢驗檢疫部門也應加大非法檢產品的抽查力度,保證出口產品整體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