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財政部發出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鋼材、醫藥、化工產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總數達406種。
這是中國自2008年下半年針對外需回落重啟上調出口退稅政策以來,首次對這一政策進行反向調整。而單從時間點看,距離商務部強調進出口前景仍不樂觀尚不足半個月,這讓外貿企業感到了恐慌。
商務部內部人士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稱,對于企業的各種擔憂,各部委在進行政策研究時已經有了充分考慮。
6月24日,商務部財務司負責人第一時間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次取消退稅的406個稅號,僅占海關稅號總數的3%左右;2009年上述產品實現出口110億美元,僅占當年出口總額的1%左右。因此本次調整是對出口退稅率結構微調,主要是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本次調整不意味著國家外貿政策的轉向。”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前期頻繁上調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如此大力度政策調控更加凸顯決策層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意圖。”
外貿新政
這一次,財稅部門采取了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對出口退稅政策進行了調整。
根據官方公布的商品清單,此次調整大多涉及鋼鐵、銀粉、酒精、玉米淀粉、農藥、醫藥、化工產品、塑料及制品、橡膠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產業,屬于對環境、能耗產生壓力的“兩高一資”產品。
在2008年與2009年間,為了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促進出口增長,出口退稅政策可以說功不可沒,7次上調出口退稅率之后,2009年,中國出口僅下滑16%;但同時,出口退稅額達到6487億元,同比上漲10.6%。
今年,隨著全球經濟的復蘇,業內開始有了出口退稅政策退出的聲音。特別是今年前5個月,進出口總值11000.9億美元,同比增長44%的情況下,這種聲音開始越來越多。這一聲音很快就得到了證實。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5月份曾表示:“堅持對‘兩高一資’產品取消出口退稅政策這條底線不放松,以優化出口產品結構,推動外貿出口的可持續發展。”
盡管此前早有跡象,但是在距離商務部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進出口前景仍不樂觀不足半個月的時間下,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消息還是讓不少人感到意外。
調結構決心
意外歸意外,在下半年經濟形勢不確定的情況下,國家仍拋出“鐵腕”稅收政策,調結構所下決心可見一斑。
據悉,最初醞釀此項政策時,相關部委對出口政策的調整力度確實存在一些分歧,商務部擔心出口退稅調整力度過大,會對企業經營產生較大殺傷力,但顯然,高層對“兩高一資”出口的限制決心非常大。
“如此大力度政策調控更加凸顯決策層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意圖。”張斌說。
官方數據顯示,“十一五”前4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14.38%,這意味著我國要實現“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標仍十分困難。
另一方面,今年以來,由于國內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業加快增長,一季度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上升3.2%,這進一步加大了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壓力。
張斌分析認為,取消部分鋼鐵、化工產品等“兩高一資”商品的出口退稅,實際上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用經濟手段增加這些企業的生產成本,有助于推進節能減排,抑制過剩產能,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商務部財務司負責人也表示,本次調整將有利于推進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取消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體現了國家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推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意圖,有利于引導企業優化。
盡管下半年外貿仍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但出口退稅政策不可能永遠都是企業獲利的惟一救命稻草,外貿企業一定要經歷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的陣痛。“相信部分企業會克服暫時困難。”盡管無奈,商務部仍對企業做出鼓勵。
調控方向不變
只有話語鼓勵顯然是不夠的,唯有外貿政策穩定才能真正讓外貿企業感到安心。
“此次政策調整大的方向是按照淘汰落后產能的方向進行的,同時這也是減少國際貿易摩擦的一種措施。”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對本報記者說。
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張漢亞對此表示認同。他說,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大多是高污染、高耗能的產品。從這份單子不難看出,紡織、機電等出口大戶的出口退稅率并不在調整之列。
據統計,本次取消退稅的406個稅號,僅占海關稅號總數的3%左右;2009年上述產品實現出口110億美元,僅占當年出口總額的1%左右。因此,取消退稅政策,短期內可能會對市場產生影響,但不會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更不會改變現有的外貿政策。
商務部研究室分析認為,出口退稅率與出口量并非完全正相關。如在2007年下半年,為抑制出口,相關部門取消687種出口產品退稅并征稅5%,但出口量并沒有因此大幅萎縮,反而在2008年8月創下歷史新高;而2009年下半年以來,出口逐步提升也與價格優勢逐步顯現及國際經濟基本面不斷好轉有著密切關系。
上述商務部內部人士表示,今年商務部會努力保持外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但穩定現有政策不代表外貿增長方式不需要改變,而應加強針對性和靈活性,政策的重點應逐步轉移到促進產業升級上來;而且,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并不代表全部,一小部分的調整對于我國進出口的影響完全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