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東方電氣國際工程分公司目前對印度市場進行重新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是印度調整電力設備進口關稅、印度盧比貶值等因素疊加后,東方電氣在印度市場的競標優勢是否仍舊存在。
重估印度的背景是,中國電力裝備出口印度已經達到一個高峰:[注冊伯利茲公司]
2010年10 月28 日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1727、以下簡稱“上海電氣”)與印度誠信集團(Reliance Anil Dhirubhai Ambani Group)簽訂36 臺超臨界燃煤電站設備供貨和服務合同以及強制備品備件供貨合同,合同總金額達82.91 億美元;2010年12月17日,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600875、以下簡稱“東方電氣”)公告稱,與印度阿必杰集團(Abhijeet Projects Limited)簽署了10套660MW超臨界燃煤電站機組授標函,項目合同金額約25億美元。
逾百億美元的合同在以后的執行問題,變得撲朔迷離。
印度電力設備市場黃金期之后
據東方電氣內部人士透露,印度目前裝機總量為2億多千瓦,與中國將近11億千瓦的裝機總量相比,電力缺口非常大。印度政府在2003 年9 月份頒布新的電力法案,鼓勵私營公司進入發電領域,特別支持超大發電項目。而中國電力市場漸漸趨向飽和,機電大型設備需要開拓海外市場。中印兩國的互補性使電力裝備貿易突飛猛進。
據東方電氣國際工程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東方電氣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開拓印度電力市場,印度第一臺30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由東方電氣提供,第一臺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由東方電氣參與完成,東方電氣已經成為印度最重要的電力設備提供商之一。
上海電氣稱,其品牌在印度可以跟西門子等企業同臺競爭,“他們能做的我們都能做,而我們能做的印度本土的企業不一定能做。”
目前,印度電力投資主體主要包括NTPC(印度國有熱電公司)、NHPC(國家水利動力公司)等國有性質的公司,另外還有信實集團[注冊法國公司](Reliance ADAG)、阿達尼電力(Adani)和金達萊(Jindal)等印度私營電力集團和私人投資業主。
中國發電設備成功開拓印度市場,跟印度這種電力投資的結構不無關系。上述東方電氣內部人士透露,印度每年的新增裝機中,國有企業占一半,他們為了扶持國內的制造能力,滿足自己特殊的技術要求,主要從印度本土企業采購設備。其余為了節約成本的私營企業主要從東方電氣、上海電氣等技術比較成熟的中國電力裝備制造企業采購設備。
但是一股力量也在讓印度市場悄然發生變化,掌握先進制造技術的電力設備制造商逐漸向印度輸出技術,比如印度重工獲得了西門子的汽輪機技術,從阿爾斯通獲得了鍋爐的生產技術,西門子、三菱等公司還在印度設立了合資公司參與電站設備的招標。
由于供應結構的變化,讓印度有了更多限制中國企業的政策空間。據人民網報道,7月19日,印度內閣經濟委員會經討論后決定向所有進口電力設備征收合計21%的進口稅,包括5%的關稅、12%的反補貼稅和4%的附加稅,同時取消針對裝機容量100萬千瓦以上的超大型發電廠項目的免稅措施。中國風電制造企業透露。目前,印度對進口電力設備的綜合稅率在7%左右。
現有框架協議能否執行
有東方電氣人士分析,印度提高電力設備進口關稅無疑增加私營電力投資業主的投資成本,挫傷其投資積極性。印度的私營電力集團正在游說印度政府,試圖阻止加稅政策。現在加稅方案還未提交到議會,還未生效。
上海電氣認為,印度嚴重缺電,中方電力裝備性價比高,是印度投資電站最佳選擇,他們對印度市場仍然看好。
但印度盧比兌美元大幅貶值、人民幣兌美元大幅升值之后,現在中國電力裝備在印度市場的價格優勢已經不再明顯,如果實施新的關稅稅率,或將導致中國的電力設備在印度市場失去價格優勢。
上海電氣2010年10 月28 日與印度誠信集團簽訂的3 個電站項目共計36 臺超臨界燃煤電站設備供貨和服務合同以及強制備品備件供貨合同是否能夠正常履行呢?
據上海電氣的公告顯示,合同生效條件均為:上海電氣提交每期合同金額10%的預付款保函;上海電氣提交每期合同金額4.5%的履約保函;上海電氣收到印度誠信集團每期合同金額10%的預付款。而非當時立即全部生效。
上海電氣預計上述3 個電站項目的整個合同執行周期將超過10 年。從2011年開始執行,每年預計將交付3~4 臺660MW 超臨界燃煤電機組,銷售金額約為每年5億-6 億美元。截至目前,合同執行期已經兩年有余,按照公告預計的速度,實際執行量應該在7臺左右。但是記者致電上海電氣董事會辦公室,得到的回復是,現在受各種因素影響,36臺660MW燃煤機組合同尚未生效。
同年東方電氣10套660MW大單是否能夠正常實施呢?據該公司內部人士介紹,現在只執行了一部分,后續執行過程中存在較大變數。
據熟悉印度市場的業內人士透露,[注冊意大利公司]現在印度的私營電力集團已經開始顧慮印度的關稅政策。與中方企業簽訂合同,并讓合同生效,一旦印度政府對進口電力設備實施新的關稅稅率,他們將承擔稅率變化帶來的巨大損失。因此,印度電力投資方不僅不執行老合同,也鮮與東方電氣、上海電氣等中方企業簽訂新的大額設備采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