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的通知》,宣布從10月1日開始,在北京、廣東、山東、江蘇四個省市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試點地不必強制結匯,可將出口收入存放到境外。昨日,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獲悉,有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意愿且符合規定條件的深圳企業,可向該分局提出參加試點申請及擬存放境外比例。
許多經濟學家認為,上述新政將改變央行的貨幣發行制度,增強央行的獨立性,也為人民幣國際化進一步創造了條件。在之前強制結售匯的情況下,央行充當了巨大外匯占款的最終承擔者,大量被動基礎貨幣投放讓央行的貨幣政策獨立性受到嚴重影響,也加大了通脹風險。
中銀國際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認為,外匯局此舉可以繞開目前實行的強制結匯政策,將外匯直接存儲在國外,減輕央行資產負債表的壓力。他表示,自1994年匯改以后,中國一直實行強制結匯制度,企業的出口所得要強制結算成人民幣。此后,中國的出口順差迅速擴大,央行每年需發行大量的基礎貨幣進行對沖,資產負債表承壓很大。而將企業出口收入直接存放在國外,可以減輕央行面對的負債壓力。
外匯局深圳市分局相關人士稱,試點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是完善現行貿易外匯收支管理的有益探索,一方面可豐富國際收支調節手段;另一方面可便利境內企業資金運作,對于跨境貿易收支較為頻繁的企業,有助于其減少外匯資金跨境劃轉費用及匯兌成本,對于參與國際市場程度較高、集團化管理能力強的企業,可促進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境外融資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
記者了解到,目前深圳企業對新政策普遍持歡迎態度。外匯局深圳市分局相關人士介紹,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的通知》精神,試點期間每個試點分局核定的試點企業總量不超過10家。
“有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意愿且符合規定條件的深圳企業,可向深圳市分局提出參加試點申請及其擬存放境外比例。深圳市分局審核申請企業資格后,根據深圳地區實際和企業申請情況,確定試點企業名單及其存放境外比例。”該局相關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