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涉外經濟穩步發展,進一步推進貿易便利化,經過近半年在七個地區的試點,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
改革的主要內容為:一是企業的正常業務無需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貿易項下對外支付得到極大便利;二是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減輕銀行負擔,便利銀行日常業務操作;三是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共享,企業異地付匯無需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四是外匯局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分類考核等級,并實施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