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一家商業銀行自貿區分行負責人處獲悉,作為上海自貿區外匯管理改革核心內容之一的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下稱“外匯集中運營試點”),有望在本周內落地。[新加坡注冊公司]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和央行、外管局等機構將共同啟動這一試點工作。
“一些銀行自貿區分行此前已與跨國公司客戶洽談過此業務,相當于有了一些客戶儲備,包括中行、交行、浦發等。本周外管局將宣布正式啟動外匯集中運營試點,這些儲備客戶有望同時與自貿區銀行簽約。”該負責人稱。
事實上,2012年底,國家外匯管理局已在北京、上海部分省市開展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試點。相比前期試點,此次自貿區試點將在10多處具體操作上予以改進。同時,自貿區企業申請開展該業務,將不再進行名單制試點,企業準入大幅放寬。
試點正式啟動后,除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和投融資匯兌便利細則尚未出臺外,自貿區金融改革大部分內容都已進入操作實施階段。
此次外匯集中運營試點將只針對自貿區內主體,包括境內外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個人。
“不過,辦理外匯集中運營的銀行不局限于自貿區注冊的銀行,上海地區其他銀行機構也可以辦理自貿區區內主體相關業務。”上述負責人稱。
據悉,此次外匯集中運營的啟動,還將對境內外幣資金池和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匯管理進行整合,區內企業已開立的境內外幣資金池賬戶、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專用賬戶名稱統一改為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功能并入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
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除可辦理國際貿易結算等業務外,還可以集中管理境內成員單位資本金、外債、資產變現資金等。
據了解,單單開立國內外匯資金賬戶,[注冊新西蘭公司]跨國企業外匯資金將被局限于境內管理和運用,無法做到與境外打通,因此,跨國公司還需要一個境外的外匯賬戶,兩個賬戶互通,從而完成外匯資金的集中運用。
此次,對于上海自貿區內的企業,國家外管局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根據經營需要開立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與境外資金往來自由。
不過,秉持著“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要求,外管局仍將要求國際與國內兩個外匯資金主賬戶在規定額度內自由劃轉。
上述銀行自貿區負責人稱,盡管在兩個外匯賬戶之間資金匯劃仍有限制,但對比以前,外管局將對自貿區的企業外匯資金流進流出比例進行大幅放寬。其中,區內企業境外外匯放款金額上限將由其所有者權益的30%調整至50%。
此外,對通過上述兩個外匯資金賬戶開展的匯劃、外債等業務本身的管理,自貿區也將進行松綁,這些業務所涉及的行政審批將首度改為備案制。
“一個總部如果不能管錢(資金),就不能成為真正的總部。”德勤稅務商務及法務大中華區領導合伙人蔣穎對本報記者稱,一些跨國公司在上海成立了中國或亞太總部,但資金業務并不能自由開展,外幣資金池、匯兌受到限制,導致上海作為區域總部的功能不完全。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采訪益海嘉里等跨國企業時也了解到,在國內,由于對跨國集團內人民幣和外匯資金內部跨境使用限制,經常出現類似總公司有錢、子公司還得借錢等現象。
上述銀行自貿區負責人表示,為此,自貿區總體發展意見中,國家層面就提出要放寬跨國企業兩個資金池的組建,一個是人民幣資金池,一個是外匯資金池。
2013年底,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多家銀行完成了首批人民幣雙向資金池業務,人民幣收、付金額超過10億元,在原有跨境人民幣境外放款政策基礎上,提供了跨國企業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的通道,實現人民幣雙向流動。
“外幣資金池是跨國企業外幣集中運營管理的一部分。[新西蘭公司注冊]隨著自貿區啟動外幣集中運營管理,外幣資金池政策也將正式落地”,該負責人稱。
2012年底,外幣資金集中運營已率先在北京、上海兩地啟動,2013年5月擴容至江蘇、浙江、廣東、深圳、湖北等5省市,彼時已被稱為外匯資金池。
不過,由于采取名單制,上述試點覆蓋面不大,到目前上海地區也僅有6家企業參與。此次自貿區啟動的跨國企業外匯集中運營管理將是對原有試點的改進,放寬試點企業條件、簡化審批流程及賬戶管理。
為了防范風險,監管層也將督促銀行全面采集跨國公司外匯收支信息,要求集中收付或軋差凈額結算進行數據還原申報,落實額度控制監管“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