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傳承家族財富中的四大作用
現實中,家族財富傳承往往不容易做到,因為大家往往忽視了信托的作用,這就是歷史上、國際上流行的家族信托。
與我們所熟悉的信托產品不同,家族信托演變于個人信托。個人信托即個人委托信托機構代為管理、處置財產。由此推演,家族信托即信托機構受家族委托,代為管理、處置家族財產。
家族信托不是簡單地讓金錢財富保值增值,它更多的時候是在保證家族事業的傳承。
保證家族事業完整
以往可以看到不少因為創富者離世后,子女為了爭奪遺產而反目成仇,也看到因為爭奪家族事業控制權而分崩離析。受傷的不僅是兄弟手足情,同樣也使得家族事業可能遭受重創。
除非將家族財產全部留給一個人,否則很可能會出現爭奪企業控制權的問題。信托基金在這里可以有效避免這一問題。有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新鴻基郭氏三兄弟的故事。新鴻基郭氏三兄弟的內斗曠日持久,所幸父親郭得勝早已將財產做成信托基金,不管家族后代如何紛爭,這個基金是不能解散的,這就最大限度地保證了家族事業的延續。
我們同樣遺憾地看到不少因為遺產分割而導致的事業分崩離析。隨著社會和個人財富的急劇增加,因為遺產而引發的紛爭比比皆是。遺囑只能保證繼承人的權益,而無法保證家族事業的傳承,相信每位創富者都希望自己辛苦開創的事業能長久。
財產的保全
事業的經營是有風險的,[寧波瑞豐注冊香港公司]如何保存事業的“火種”,或者說讓一部分財產能“風雨不動”,相信這是創富者所關心的問題。也就是說避免了因為事業出現波折而影響生活質量。信托具有的資產隔離性可以做到這一點。
所謂資產隔離性,指的是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不受信托期間委托人所形成的債務的影響。即使委托人破產,信托財產也不會被清算。基于這一點,創富者在正常經營事業的同時,將一部分財產委托信托機構去管理,將他人(如兒子)作為信托受益人。即使事業不順甚至失敗,起碼信托財產的穩定收益還能保障其生活。切記的是,不能將自己作為受益人,否則信托財產仍然會受到債務的影響而被清算。一旦將財產做成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就不能隨意處置。
保障親人生活
“虎父無犬子”只是一種美好的希望,并不是每一位繼承人都有經營家族事業或者打理財富的能力,所以簡單地將家族事業或財產交予親人和后人,并不一定能保障他們的生活,反而使得事業可能走下坡路。將家族事業做成信托的形式,即信托控股家族事業,聘請外部的優秀管理人來管理企業。將親人作為受益人,親人可以享受企業經營的收益。這一方面保證了企業、事業的正常經營,另一方面也使得親人生活有保障。
遺產節稅
目前我國尚無遺產稅,但相信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大連瑞豐注冊香港公司]財產只要轉移就會有稅收,做成信托的形式就可以規避這一點,這是合法的避稅,而不是逃稅。從海外情況來看,遺產稅的稅負相當高,大多采用超額累進稅率,高的可達50%以上。信托財產是免稅的,繼承人只是享受收益,而不真實接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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