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理財產品有哪些風險?
答:由于受托人管理運用與處分方式的不同,[珠海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信托理財產品的風險也有所不同。總體來說,信托理財產品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1)信用風險,是指在通過債權方式運用信托資金時,由于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2)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價格波動給理財產品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3)道德風險,是指受托人的不良行為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4)政策性風險,是指國家宏觀經濟、法律等政策的調整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5)法律風險,是指因受托人的管理處分和運用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或外部法律事件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
此外,信托理財產品還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質押物變現風險等其他風險。
2.信托理財產品能保本保收益嗎?
答:不能。根據信托法規規定,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信托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最低收益,并要在《認購風險申明書》等有關信托文件中載明“信托計劃不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的內容,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
3.一旦投資的信托產品發生損失,由誰來承擔?
答: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信托公司依據信托合同約定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信托公司因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4.個人信托需求主要有哪些?
答:個人對信托的需求主要包括:
(1)個人財產管理信托。即個人為滿足自身財產保值增值的需求,而設立信托,將財產委托受托人進行管理。
(2)婚姻家庭信托。即由婚姻關系的一方或雙方作為委托人,出于保護家庭財產的目的,而設立信托,這種信托一般具有家庭破產時保障家庭基本生活、規避離異配偶或其再婚配偶惡意侵占財產等作用。
(3)子女保障信托。即由委托人(父母、長輩)出于保障子女的目的,而設立的信托。這種信托廣泛運用于子女海外留學費用的給付、離異子女的撫養費支付、提供未來孩子教育及創業基金等。
(4)遺產管理信托。即指委托人預先以立遺囑的方式,將財產的規劃內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遺產的管理、分配、運用及給付等,詳訂于其中。這種信托的作用包括:幫助沒有能力管理遺產的遺孀遺孤、按遺囑人生前愿望管理信托財產;合理分配遺產,避免遺產紛爭;等等。中外名人、富豪多采用遺產信托這一資產傳承方案,比如洛克菲勒家族、梅艷芳、戴安娜王妃、沈殿霞、邁克爾·杰克遜等均采取遺產信托來傳承自己的財產。
(5)養老保障信托。即由委托人出于養老保障的需要,[?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而和受托人簽訂信托合同,委托人將資金轉入受托人的信托賬戶,由受托人依照約定的方式替客戶管理運用。這種信托是適用于退休規劃的有效工具,可以有效彌補我國目前社會養老保障體制的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