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方的確定,旨在避免信托公司關門、投資人血本無歸局面的“行業保障基金”終于進入了實質性階段。
11月20日,根據最新出爐的一份名單,[注冊香港公司好處]信托保障基金的實際資本金超出原定的100億元,達到了120億元,由14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資設立。
其中,中融、平安、重慶和中信信托各出資15億元;中誠、中航信托各出資10億元;上海國際、中海、華寶、五礦、華能、中鐵、英大以及昆侖信托各出資5億元。
這一名單得到了某信托公司分析人士的肯定,不過,該人士也指出,“不到最后一刻,誰也不能說這就是終極版本,更何況,現在管理辦法還只有征求意見稿,至少要等保障基金的管理辦法頒布以后,基金才能正式成立,所以基金要真正設立推出,很可能就要到明年年初了”。
認購超預期20%
顯然,對于預期100億元注冊資金的信托保障基金來說,信托公司的認購熱情似乎要比想象的高得多。
今年9月26日,信托業協會就曾關于設立信托保障基金一事向各家信托公司征求出資意向,并提供了《基金公司設立方案》、《股東協議(草案)》及《認購意向書》等,供公司參考,并提出信托公司要在9月30日16:00前填寫認購意向書并以郵件形式向信托業協會反饋,逾期則被視為無出資意向。
當時,這項征求認購意向書的舉動被認為是信托業協會先期對可能出資的企業做出的調研,“畢竟,到底哪些公司愿意出資,出資多少,最終是否能夠達到100億元的注冊資金并不好說,因為金額確實挺大的”,一家外資銀行高級分析人士告訴記者。
更重要的是,根據此前《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作為基金公司的發起機構,信托公司需要認購基金。
具體而言,就是按凈資產余額認購和按信托規模認購:首先是按凈資產余額的1%認購,由信托公司按年認購,每年3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凈資產余額為基數動態調整。
其次,按信托規模認購,進一步區分資金信托和財產信托。
資金信托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其中,購買市場標準化產品的投資性資金信托,其基金由信托公司認購;融資性資金信托,其基金由融資者認購,在每只資金信托計劃發行終了時,繳入信托公司基金專戶,由信托公司按季向基金公司集中劃繳。
財產信托則按收益的一定比例認購,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同時,還特別提出“對于拒絕或故意拖延認購基金,以及不按規定報送有關信息和資料的信托公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有關法規予以查處”。
“很明顯,信托公司認購保障基金,肯定會一定程度上抬高融資成本,進一步加大其負債壓力!鄙鲜鋈耸勘硎,最終很可能會將壓力轉嫁到投資者身上。
與此同時,認購基金也會進一步縮減通道業務的占比,因為在報酬率低于1%的情況下,再去認購新發行金額1%的規模,幾乎沒人會去做。
然而,一面是融資成本的抬高,另一面是通道業務的縮減,為何保障基金依然出現了超額認購呢?
“你會看到,出現在名單上的都是一些在行業本身就具有影響力并排名靠前的公司,且不說認購保障基金會不會得到監管部門給出的優惠政策,即便是這些公司自己聯合起來,也對行業有了足夠的影響力”,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現在他們除了借助保障基金如何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外,還有就是更多地爭取在保障基金內部的話語權。
記者了解到,認股多到一定比例的信托公司將有權派駐董事,因此,一些實力強的公司也希望借占股比例高而爭取更多的話語權。
“剛兌”或難打破
事實上,從2013年年底中國信托業年會上,中國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提出設立專門的信托穩定基金用于化解不良資產,到如今基本確定出資方,這一被稱為信托業“國家隊”的保障基金已經經歷了長達一年時間的推進。
信托分析師坦言,“信托保障基金”的設立,對整個信托業預防風險是利好消息,“將會對投資者起到增加信心的作用”,但其帶來的影響短期內也很難評估,“因為具體的內容當前還沒有統一的標準,包括保障基金的運用方式、評估風險的標準等,另外就是,繳納信托保障基金而導致的進一步壓縮通道業務,抬高融資成本最終會體現在公司業績上多少,現在也不好判斷!
除此之外,這只意在保障的保障基金設立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到信托業破除“剛性兌付”魔咒的進度,也成為業內的爭議之一。
根據《征求意見稿》,可以使用保障基金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第一是信托公司經營正常,各項指標符合監管要求,因單只優質資金信托計劃到期,融資方不能按期清算支付,信托公司擬短期接盤而缺乏流動性支付的。
第二是信托公司經營管理正常,資產實力較強,但單只出險資金信托計劃因存在賣者盡責瑕疵,需要信托公司賠付而流動性賠償能力不足的。
第三是信托公司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股東退出或行政關閉,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后仍將影響信托投資者合法權益的。
第四是信托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破產重組,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后,仍將危及信托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將可以申請使用保障基金。
雖然從現在來看,到底保障基金成立以后能起到多大作用我們還不知道,但按照基本的思路,保障基金會在信托公司出現產品兌付問題并且自己無法解決時出面,從而避免出現投資人血本無歸,公司倒閉的情況。
這里雖然沒有提到由保障基金為信托公司的“剛性兌付”背書,但實際上起到的作用依然是“剛兌”,“因為保障基金的作用就是為信托公司提供臨時流動性支持,進行信托公司救助,避免個別機構破產倒閉對整個行業和社會造成的沖擊。”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要求,信托公司如若要動用基金化解風險,需遵照“化險救急、有償使用”的原則,與基金公司簽訂資金有償使用合同,并辦理合法有效的抵質押手續,約定基金公司享有參與信托公司清算重組等相關權利。
“但如果沒有具體的劃分,而只是采用模糊的字眼來劃分,那么在意見稿實際落地后執行,可能還會面對一些問題”,上述人士表示。
不過,根據目前的消息,[瑞豐注冊香港公司]相關認購基金的信托公司正在走內部董事會的決議程序,入股協議最快將在11月末前完成,“而在基金設立之前,先要頒布正式的管理辦法,所以這些有爭議的內容目前還有可供完善的空間”,但如此算來,“保障基金最快也要在明年年初才有望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