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近日在2014年中國信托業年會上表示,在實施注冊制后,未來信托公司還可以通過上市和引入外資的方式來做大做強,可以通過深化改革,設立全資專業子公司做專做精。
比如家族信托子公司、并購信托子公司、[巴拿馬注冊公司]海外信托子公司、專業銷售子公司。
此外,與銀行的合作中,資產證券化業務、不良資產的處置、企業兼并重組等均屬于未來信托可發展的業務范圍。
他強調,建立信托保障制度,是一種全新的制度安排,是構建市場化維穩機制的有效嘗試。
這個制度安排分兩個層次,一個層次叫保障基金,這個基金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擁有基金認購、使用、管理、分配四大權利,理事會組成成員由68家信托公司選舉產生,日常運行以信托協會為依托。
第二個層次叫基金管理公司,它現在115億資本金相當于是固有信托,基金只能用到信托公司身上,不能投向市場。
對于未來信托業如何實現發展質量和效益同步提升,更好的服務經濟社會大局,楊家才認為信托公司必須切實履行好“八項責任”。
包括受托責任、經紀責任、維權責任、核算責任、機構責任、股東責任、行業責任、監管責任等。
他說,為了做好責任的量化,銀監會今年將出臺機構評級制度。
每年評一次,評級結果要充分運用,機制就是兩個掛鉤。
第一個與業務范圍掛鉤,第二個與董事會高管團隊去留掛鉤。與業務范圍掛鉤,就是采取負面清單辦法,評級不好的公司就不能做哪些業務。
評級指標一般應涵蓋實力指標、[注冊香港公司]合規指標、風險指標、社會責任指標等四方面內容。
楊家才還要求信托公司重視聲譽風險,并要明確一個媒體聯系或公共關系崗位,凡有輿情要第一時間應對,加強與媒體的聯系溝通,主動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