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佳兆業澄清了破產重組的傳聞,但公司面臨的債務危機的確嚴重。
愛建股份今日公告,[注冊加拿大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愛建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日前向法院申請,要求佳兆業旗下企業提前歸還6.5億元的資金,而佳兆業相關資產目前已遭凍結。
據公告,2014年3月份,愛建信托發行了累計規模為6.99億元的“愛建—佳兆業杭州項目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該信托計劃于2014年3月14日成立,到期日為2016年3月14日。
愛建信托根據規定集合運用信托資金,其中4800萬元向杭溪隆業房地產有限公司增資進而持有其49%股權,剩余6.51億元向杭溪隆業提供股東借款。杭溪隆業的實際控制人,正是佳兆業集團。
愛建股份在今日披露的公告中表示,由于佳兆業面臨重大不利情形,可能對上述信托計劃構成重大不利影響,愛建信托作為該信托計劃的受托人,依據雙方簽署的《股東借款合同》中的交叉違約條款,要求杭溪隆業提前歸還股東借款本息。
為此,愛建信托已于日前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于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及傳票,上海市一中院已受理該訴訟請求,并定于今年3月11日開庭審理。
另外,據悉,上海市一中院已裁定查封、凍結杭溪隆業的銀行存款6.51億元或其他等值財產。
2015年1月9日,上海市一中院已辦理完畢杭溪隆業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查封手續。
愛建股份表示,此次訴訟是愛建信托旗下信托計劃涉及的法律糾紛,該信托計劃的財產非愛建信托固有財產。
為保障信托受益人利益,愛建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約定,在該信托計劃到期前采取主動管理措施。因此次訴訟尚未開庭,無法判斷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此前,已有多家金融機構向法院申請查封凍結佳兆業的相關資產,其中涉及的信托計劃包括:華潤深國投信托于2014年6月份成立的“鼎新131號”、“鼎新130號”。上述信托計劃分別投資了佳兆業蘇州塔園路項目及佳兆業蘇州黃橋項目,涉及優先級資金共10億元。
其中,兆馳股份于2014年5月斥資2億元參與外貿信托“富祥25號”信托計劃,該信托計劃于2014年5月份發行,信托資金主要用于向佳兆業旗下企業湖南達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