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規模再創歷史新高,業務結構優化,系統風險可控,轉型態勢良好
2014年,在經濟下行和競爭加劇的雙重挑戰下,信托業結束了自2008年以來的高速增長階段,步入了轉型發展的階段。
2014年4月8日,[珠海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銀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銀監辦發〔2014〕99號)明確提出了信托業轉型發展的目標和路徑。可以說,2014年是信托行業全面布局轉型發展的“元年”。
日前,中國信托業協會發布的“2014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業務數據”表明: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信托業主要業務數據發生了較大的結構性變化,信托規模再創歷史新高,業務結構繼續優化,系統風險可控,行業發展平穩,轉型態勢良好,同時,信托業也面臨著增幅放緩、業績下滑、個案風險增加等方面的挑戰。
一、增速放緩下的平穩增長
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和經營業績(收入總額、利潤總額和人均利潤)增幅均有較大幅度回落,但總體實現了平穩增長,并再創歷史新高。
(一)信托資產。
2014年末,信托行業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為13.98萬億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2055.88億元),較2013年末的10.91萬億元,同比增長28.14%;較2014年3季度末的12.95萬億元,環比增長7.95%。但是,資產規模的增幅明顯回落,較2013年末46.05%的同比增長率,2014年同比回落了17.91個百分點。
從年內季度環比增速看,2014年前三季度也一直延續了自2013年1季度開始的持續回落態勢:2014年1季度為7.52%,2季度為6.40%,3季度為3.77%,4季度環比增速則有大幅度回升,為7.95%,企穩跡象明顯。
信托資產增幅放緩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弱經濟周期和強市場競爭對信托業傳統融資信托業務的沖擊效應明顯加大。
另一方面是舊增長方式的萎縮速度與新增長方式的培育速度之間的“時間落差”,即新業務培育需要一個過程,其培育速度目前尚滯后于舊業務萎縮速度。
如何加快轉型進程,是信托業未來發展的核心挑戰。
(二)經營業績。
從營業收入看,2014年末,信托業實現經營收入954.95億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14.04億元),相比2013年末的832.60億元,同比增長14.69%,但較2013年末的30.42%的同比增長率,同比增幅回落了15.73個百分點。
從利潤總額看,2014年末,信托業實現利潤總額642.30億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9.45億元),相比2013年末的568.61億元,同比增長12.96%,但較2013年末的28.82%的同比增長率,同比增幅回落了15.86個百分點。
從人均利潤看,2014年末,信托業實現人均利潤301萬元,相比2013年的305.65萬元,小幅減少4.65萬元,首次出現了負增長。
2014年度信托業經營業績下滑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信托資產增速持續放緩,增量效益貢獻下滑;二是信托報酬率呈現下降之勢,量降的同時價也開始下降,信托報酬的價值貢獻下滑。
這說明信托業轉型發展所需的內涵式增長方式尚未最終成型,新增長方式下的業務不僅還沒有“放量”,也沒有“放價”,這也是信托業轉型發展道路上的巨大挑戰。
二、效益下滑下的文化堅守
與信托公司經營效益增速下滑的情況相反,2014年度,信托業給受益人實現的信托收益卻穩中有升。
就已清算信托項目為受益人實現的信托收益總額而言,據銀監會統計,2014年,信托行業共為受益人實現4506億元的收益,相比2013年度的2944億元,增加了1562億元,增幅達53.06%,遠高于信托業自身業績的增幅。
就已清算信托項目為受益人實現的年化綜合實際收益率而言,近年來一直比較平穩,大致保持6%~8%之間,2014年度則呈現出“穩中有升”的勢頭:1季度為6.44%、2季度為6.87%、3季度為7.92%、4季度為7.52%,全年平均達7.19%。
相比之下,信托公司實現的平均年化綜合信托報酬率則呈現出持續下降的勢頭:2013年1季度為0.85%,2季度為0.78%,3季度為0.76%,4季度為0.71%;2014年1季度為0.54%,2季度為0.62%,3季度為0.55%,4季度為0.51%,全年平均為0.56%(以上數據取每季度末最后一個月的數值為樣本)。
2014年度平均信托報酬率僅占當年平均信托收益率的7.79%,換言之,信托行業每為受益人創造100元收益,信托報酬僅取7.79元。
“滄海之水,只取一瓢飲”,正是信托的文化精髓所在。
在信托公司業績下滑之時,信托產品受益人的收益額和收益率卻“穩中有升”,此乃信托業之“喜”。
這說明在信托公司自身利益與受益人利益之間沖突時,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恪守了信托的本質,忠實于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以受益人利益為先,表明信托業作為專業的信托機構在經營理念上已經整體成熟,受益人利益為先、為大的信托文化已經根植于信托行業。
本著這一經營理念,信托業轉型發展中所遇到的挑戰和困難都只是暫時的,增長方式的轉變只是時間問題,這也正是我們對信托業能夠跨越不同歷史階段而獲得長期發展的根本信心所在。
三、風險增大下的整體風險可控
2014年,因經濟下行傳導,信托行業個案信托項目風險事件雖然有所增加,但繼續保持了平穩運行,整體風險可控,守住了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截至2014年末,有369筆項目存在風險隱患,涉及資金781億元,占比0.56%,低于銀行業不良水平,相比2014年2季度末風險項目金額917億、占比0.73%,余額和比例均有所下降。
信托業系統風險可控,得益于三道風險防線的不斷構筑。
(一)固有資本實力增厚。
與信托資產增速放緩的情況相反,2014年度信托行業固有資本的增速卻明顯加快。
2014年末,信托業實收資本為1386.52億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達20.39億元),相比2013年末的1116.55億元,增加269.97億元,同比增長24.18%,較2013年末13.93%的同比增長率,提高10.25個百分點。
在實收資本增加的推動下,2014年度信托業的所有者權益增加到3196.22億元,較2013年末的2555.18億元,同比增長25.09%。
與此同時,2014年末信托業的固有資產規模則增加到3586.02億元,相比2013年末的2871.41億元,同比增長24.89%。
信托公司固有實力的不斷增強,反映了信托業未雨綢繆,主動增加迎接挑戰的籌碼,藉此不斷增強風險抵御能力,并為業務轉型奠定資本基礎。
(二)風險處置能力增強。
當個案信托項目出現風險特別是流動性風險時,通常有兩種解決方式:一種是簡單的“剛性兌付”,另一種是市場化的處置。
以往的個案信托風險,信托公司較多地采用了“剛性兌付”策略,這也是信托業遭致詬病的原因之一。
然而,這種情況在2014年度有了明顯的改變,更多的信托風險事件開始采用市場化風險處置方式,并且效果良好,這反應了信托業風險處置能力的提升。
通過并購、重組、法律追索、處置等不同方式,對信托項目風險進行市場化化解,原本就是信托業盡職管理的題中應有之義,既能提升信托業作為受托人的主動管理能力,又能逐步弱化“剛性兌付”,推進行業的成熟,從而從根本上防范信托業的風險。
(三)行業穩定機制建立。
2014年度,銀監會推進信托業“八項機制”建設,即“公司治理機制、產品登記制度、分類經營機制、資本約束機制、社會責任機制、恢復與處置機制、行業穩定機制和監管評價機制”。
“八項機制”每一項均能提升信托業的風險控制能力,特別是2014年底以“信托業保障基金”及其管理公司成立為標志的“行業穩定機制”的建立,更是將信托業的風險控制機制從公司層面提升到了行業層面,藉此可以有效防范信托業的系統性風險。
雖然轉型中的信托業單體產品風險暴露增大,但是信托產品之間風險隔離的制度安排以及信托業雄厚的整體資本實力、風險處置能力的整體增強、行業穩定機制的建立,正是信托業能夠控制整體風險、不引發系統性風險的根本抓手。
四、市場變化下的結構優化
(一)信托客戶的“三足鼎立”。
從信托財產來源看,2014年度仍然以資金信托為主、財產信托為輔。
2014年末,資金信托規模為13.04萬億元,占比為93.28%;管理財產信托規模為0.94萬億元,占比為6.72%。這反映我國目前的主要信托財產類型仍然為資金,非資金類的信托財產尚較少。
原因主要是兩個:一個是我國目前非資金類財產主要屬于生活資料(如住房)和生產資料(如股權、固定資產等),其信托需求不明顯。
另一個是制度障礙,有較強信托需求的非資金類財產,如不動產、股權、應收賬款等,由于信托財產過戶制度、信托財產登記制度以及信托稅收制度等不健全,阻礙了其進入信托市場,其信托需求被抑制。
近年來,財產信托占比一直徘徊在3%~7%之間(2010年的占比為4.86%,2011年為3.55%,2012年為6.50%,2013年為5.49%,2014年為6.72%)。
不過,隨著制度不斷健全和金融創新不斷推進,預計財產信托的比例將逐步提高。
從資金信托的客戶結構看,“單一大客戶驅動的單一資金信托+合格投資者驅動的集合資金信托+銀行理財客戶驅動的銀信合作單一資金信托”構成的“三足鼎立”的布局繼續呈現。
2014年度,單一大客戶驅動的單一資金信托占比40.44%,集合資金信托占比30.70%,銀信合作單一資金信托占比為22.14%。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度集合資金信托占比有了明顯的提升,相比2013年末的24.90%占比,同比增幅提高了5.80個百分點;從歷史數據看,2014年度集合資金信托的占比還創了歷史新高。
歷史上,集合資金信托占比最高的年份是2011年,為28.25%,以后年度一直在20%~26%之間波動,2014年度占比首次突破了30%。
與此同時,2014年度單一大客戶驅動的單一資金信托占比有明顯下降,較2013年末的49.59%占比,下降了9.15個百分點;而銀信合作單一資金信托占比則與2013年末20.03%的占比,僅有小幅上升。
長期以來,信托業遭致詬病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主動管理能力不足,而判斷的基本標準就是集合資金信托的比例不高。
2014年度在信托資產總規模增速下滑的同時,集合資金信托比例卻加速提升,并創歷史新高,表明信托業為適應市場變化而加快了提升主動管理能力的步伐,轉型效應明顯。
(二)信托功能的“三分天下”。
從信托功能看,2014年度,融資類信托占比繼續下降,首次降到了40%以下,為33.65%,相比歷史上的最高占比即2010年的59.01%,降幅高達25.36個百分點;相比2013年末的47.76%的占比,降幅達14.11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投資類信托和事務管理類信托的占比則穩步提升。2014年度投資類信托占比為33.70%,相比歷史上的最低占比即2010年的23.87%,增幅高達9.83個百分點;相比2013年末32.54%的占比,提升1.16個百分點。
2014年度事務管理類信托占比為32.65%,首次突破了30%,相比歷史上最低占比即2011年的12.75%,增幅高達19.90個百分點;相比2013年末的19.70%的占比,提升12.95個百分點。
由此可見,自2014年,過去融資信托一枝獨秀的局面已經得到根本扭轉,融資信托、投資信托和事務管理信托“三分天下”的格局得以形成。
此前信托業融資信托業務一枝獨秀的發展模式,是由當時的市場需求結構決定的。
一是主流融資市場(銀行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因金融壓抑而難以滿足融資需求,高質量的私募融資需求巨大,由此催生了信托業私募融資信托為主導的業務模式。
二是資本市場因長期低迷而難以滿足投資者的收益風險偏好,由此催生了信托業融資信托業務以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為主要的配置模式。
但是,自2013年后,信托業融資信托業務模式所依賴的市場需求結構開始發生巨大的變化。
一方面,主流融資市場的融資功能因金融壓抑因素逐步消除而日益擴大,私募融資市場開始萎縮,信托業私募融資信托業務模式的市場發生動搖。
另一方面,資本市場開始走出低迷局勢而轉向長期趨好,賺錢效應日益顯現,加上高凈值客戶個性化資產配置的財富管理需求日益強烈,信托業固定收益特征的非標準融資信托業務已難以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的理財需求,客觀上要求信托業謀新、謀變。
2014年度,信托業務功能“三分天下”的形成,正是信托業適應理財市場需求結構變化、主動謀求轉型的結果。
在降低融資信托業務的同時,加大了具有浮動收益特征的權益性產品的開發,現金流管理業務、私募基金合作業務、私募股權投資信托業務、基金化房地產信托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以及受托境外理財業務等資產管理產品均有明顯的發展。
與此同時,以事務管理驅動的服務信托業務,比如土地信托、消費信托、年金信托、養老信托、公益信托等也均有顯著發展。信托功能的多元化,對于信托業的轉型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一是融資信托的大幅度下降,在微觀上適應了私募融資市場萎縮的變化,在宏觀上消除了長期籠罩在信托業頭上的“影子銀行”陰影。
二是投資信托和事務管理信托的穩步提升,微觀上適應了投資者的多元化資產管理需求和高凈值客戶的財富管理需求,宏觀上預示了信托業轉型發展的根本方向。
(三)信托投向的“五大領域”。
從信托財產的運用領域來講,信托公司以其“多方式運用、跨市場配置”的靈活經營體制,總能根據政策和市場的變化,適時調整信托財產的配置領域。
2014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業務數據表明,13.04萬億元的資金信托主要投向工商企業、基礎產業、金融機構、證券投資和房地產五大領域,但資金信托投向在上述領域的占比有較大程度的變化,市場化對信托資產配置領域變化的驅動非常明顯。
1.工商企業。
2014年度,工商企業仍是資金信托的第一大配置領域,規模為3.13萬億元,占比為24.03%。
但是,占比有明顯的下降,相比2013年末28.14%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11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25.82%的占比,環比下降了1.79個百分點。特別是在規模上2014年3季度和4季度連續兩個季度出現了負增長:2季度規模為3.22萬億元,3季度為3.15萬億元,4季度進一步減少為3.13萬億元。
這主要是因為受經濟下行影響,工商企業普遍經營困難,信托業對工商企業的資金運用開始偏向謹慎。
2.基礎產業。
2014年度,基礎產業仍是資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領域,規模為2.77萬億元,占比為21.24%。與工商企業相同,2014年基礎產業投向占比也呈下降趨勢,規模也呈現負增長。相比2013年末25.25%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01個百分點;相比3季度末的21.80%的占比,環比下降了0.56個百分點。
期間,2014年3季度末規模為2.66萬億元,相比2季度末的2.72萬億元規模,規模減少了0.06萬億元。資金信托對基礎產業配置的減少,與基礎產業過度投資、地方債務風險顯現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可以預見,隨著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方式和存量債務管理方式調整政策的實施,信托業未來將進一步壓縮對基礎產業的配置,信托公司對政信合作業務也將更加審慎。
3.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是資金信托的第三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托對金融機構的運用規模為2.27萬億元,占比17.39%。與資金信托對工商企業和基礎產業配置減少趨勢不同,資金信托對金融機構的配置則呈現上升趨勢。
相比2013年末12.00%的占比,同比上升了5.39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15.73%的占比,環比提升了1.66個百分點。資金信托對金融機構運用的增加,主要源于信托業強化金融協同、金融業投資及其資產運用波動不大和回報穩定等市場因素。
4.證券投資。
證券投資是資金信托的第四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托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規模(按投向統計)為1.84萬億元,占比為14.18%,其中:債券投資占比8.86%,股票投資占比4.23%,基金投資占比1.09%。
與投向金融機構相同,資金信托對證券投資的配置近年來一直呈現上升趨勢。相比2013年末10.35%的占比,同比增加3.83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的14.27%占比,環比基本持平。資金信托對證券投資占比的提升,主要緣于資本市場投資價值的顯現以及投資多元化資產配置需求等市場因素。
5.房地產。
房地產是資金信托的第五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托投向房地產領域的規模為1.31萬億元,占比為10.04%。與其他領域的配置不同,資金信托對房地產的配置近年來表現一直比較平穩。
相比2013年末10.03%的占比,小幅上升了0.01個百分點,基本持平;相比2014年3季度末10.38%的占比,環比又小幅下降了0.34個百分點。資金信托對房地產配置的上述特點,與房地產市場的短期波動平穩、中長期風險暴露增加的特點有關。
隨著今年2季度開始暴露的房地產行業風險,[海口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預計資金信托投向房地產領域今后或將更為謹慎。
從信托資金投向看,2014年度投向非實體經濟部門的規模為4.11萬億元(包括金融機構及證券投資),占信托總規模的29.40%;投向實體經濟部門的規模為9.87萬億元(包括工商企業、基礎產業等),占信托總規模的70.60%。信托業依然是實體經濟的堅定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