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地產市場逐漸進入調整期,部分房地產信托也因“踩點不準”而暴露出流動性風險。
渤海信托在2013年年底成立的[蘇州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 “安徽大雄特定資產收益權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因融資方出現流動性風險而面臨兌付壓力,該計劃實際募資1.479億元。
該項目第1期應于今年12月24日到期,但是截止到目前,作為該信托計劃主要還款來源的安徽大雄華東商貿城三期項目尚未開盤。
渤海信托表示,目前該項目正在采取重組或項目整體轉讓方式進行處理,歸還信托款項;渤海信托已采取保全及相關法律行動,催促融資人加快相關工作進度,盡快歸還相關款項。
為促使融資人償還欠款,推動安徽大雄項目的重組進程,維護委托人的利益,經渤海信托申請,法院已于2015年4月16日、4月20日查封了融資人及其保證人的相關財產。
1.48億元信托資金涉險
資料顯示,安徽大雄信托計劃擬募集資金1.7億元,實際共募集資金1.479億元,2013年12月24日成立首期,募集資金5660萬元;2014年1月13日成立第二期,募集資金5890萬元;2014年1月20日成立三期,募集資金3240萬元,信托期限2年。
信托計劃受讓安徽大雄華東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標的項目的特定資產收益權,并在信托期限內由安徽大雄分期溢價回購該收益權,用途為:置換安徽大雄前期貸款1.09億元;余款用于支付安徽大雄華東農貿食品城項目三期工程款、營銷費用及基礎設施建設費、招商費用。
該信托項目在2013年年底的第三方推介材料顯示,安徽大雄華東農貿食品城為安徽大雄開發的商住兩用地產項目,是安徽省“861”重點惠農工程,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國家產業轉移示范區。開發商安徽大雄“運營狀況良好”。第一還款來源為安徽大雄華東商貿城二期未銷售留存及三期的銷售回款。
不過,信托計劃介入后,該項目的推動并不順利。
該信托計劃事務管理報告顯示:該信托計劃第一期成立后第一個完整季度——2014年第一季度顯示的“用款項目情況”為:該項目主體工程已完工,需后期的裝修與周圍環境的改善等,該項目前面直通南京市中心的滁寧快速路已可通車,但未正式啟用;銷售情況為“暫未對外銷售”。
但是到了2014年第三季度的管理報告則顯示銷售情況為,“項目后期工程建設未能如期,對外銷售將延期”。
而在今年一季度信托計劃事務管理報告的“用款項目運行情況”則出現了一系列風險提示,包括:項目的后期工程遲遲未能動工建設;未能按時支付本季度應付的回購溢價款,至今未付;員工工資出現拖付情況。
事實上,也正是企業未能在一季度支付應付的“回購溢價款”引起了部分投資者的重視。根據相關約定,安徽大雄應在“特定資產收益權回購日到期前9個月,賬戶內資金余額應至少達到本金回購款的20%”。今年3月24日為該信托計劃第一期資金的“特定資產收益權回購日到期前9個月”的時點,監管賬戶中余額應為1132萬元,但受監管的結余資金僅有58.24萬元。同時,信托財產專戶未能收到安徽大雄應支付的508.98萬元款項。
渤海信托表示,2014年以來,國家經濟形勢及房地產的市場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導致該公司房產銷售不暢。受經濟環境的影響,融資人后續融資亦沒有到位。
上述兩點導致融資人的資金流動性出現困難,影響項目房產的按期銷售。“在經營狀況無法正常進行的情況下,融資人未能按要求向監管賬號按時足額打入本金回購款。”
計劃中的融資現“空窗”
從安徽大雄網站上查閱資料得知,安徽大雄的股東為大雄集團,成立于1997年,是由浙商創辦的商貿綜合體投資開發運營商。董事長潘美多有中國市場學會副會長、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副會長等職位。安徽大雄開發的“大雄華東商貿城”為“安徽省重點惠農項目”、“滁州市60項重點項目之一”。潘美多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要“打造國內最大農貿食品城”。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盡管這一項目頭頂諸多光環,但在房地產行業調整的過程中也受到不小沖擊。安徽大雄華東商貿城有關人士稱:“公司管理層還在籌劃,具體時間無法確定,主要是遇到了一些資金上的問題,目前來看盤的人不多。”
安徽大雄華東商貿城在渤海信托為其提供融資前便曾有延遲交房的情況,目前,安徽大雄因延遲交房與多位購房人的訴訟仍在進行。
不過,渤海信托仍對項目進行了融資。遲遲沒有明顯進展,主要是受大環境影響,原計劃的其他融資款沒有實現。“2014年以來,國家經濟形勢及房地產的市場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導致該公司房產銷售不暢;當地金融機構在經濟環境低迷的情況下,為保證自身資金的安全,對該公司及擔保方湖北大雄公司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拒貸。”
事實上,該信托計劃還面臨一些其他將影響項目進展的因素:保證人湖北潛江大雄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資產負債率上升、股東發生變更,融資方無齊備的財務人員等。
截止到目前,距安徽大雄信托計劃第一期清算還有約8個月,渤海信托也已開始積極采取措施爭取化解項目風險。
渤海信托表示:“[福州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在發現融資人經營狀況出現異常后,我司領導高度重視,責令項目經理及風控、法務人員及時跟進,全力采取措施保障投資人的利益。目前該項目正在采取重組或項目整體轉讓方式進行處理,歸還信托款項;我司已采取保全及相關法律行動,催促融資人加快相關工作進度,盡快歸還相關款項。為促使融資人償還欠款,推動安徽大雄項目的重組進程,維護委托人的利益,經我司申請,法院已于2015年4月16日、4月20日查封了融資人及其保證人的相關財產。對于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給委托人帶來擔憂我們深感抱歉,我們將盡一切努力,全力保障委托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