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信托公司在描述管理資產規模時不再僅用“信托資產規模”這一項,而是新加入了“通過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這一新的表述。
但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公司成立子公司需注意風險管理的規范和監督,在目前監管措施并未明確的前提下,應自行設立子公司風險管理規范。
目前一些子公司是在信托業務監管嚴格的背景下產生的,[杭州瑞豐注冊香港公司]有轉移某些業務板塊的目的,加上信托公司在專業領域的管理經驗還待培育,如果管理不到位,則很容易在子公司業務中誘發風險。
“我們剛發完了一單新三板的產品,市場反響非常好。”今年初轉職到信托公司子公司的劉斌(化名)稱,興奮之情溢于言表。
劉斌自認為轉型的決定是正確的。“現階段信托公司傳統業務基本都遇到了瓶頸,信托公司子公司是未來信托公司業務創新的載體,比如新三板業務。現在還在起步階段,我們要和券商、PE一起摸索,真的做出來了,還是很有成就感的。”他感慨。
目前,信托子公司在信托公司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并正從幕后走向臺前。
不少信托公司已經通過子公司將觸角伸到了新業務領域。國泰君安與中信信托共同設立的新三板基金“國君創投隆信”近期也宣告成立。
此外,中融信托旗下中融鼎新設立了中融長河資本、中融國際資本等專業子公司,分別負責房地產并購、境外資產管理等業務等。
而今年2月,中信信托全資子公司——中信聚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云南聚信海榮股權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獲央行及云南省金融辦批準,成為國內首家可從事人民幣國際投貸業務的專業機構,標志著信托公司參與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
業內人士指出:成立專業子公司有助于信托公司在專業領域里深耕,拓展資管業務的廣度和深度,轉移凈資本消耗較多的通道業務,形成新的盈利來源。符合信托公司未來發展的趨勢。
在深圳前海、上海自貿區等政策前沿,預計會有越來越多的信托專業子公司出現。
信托子公司成轉型載體
成立專業子公司有助于信托公司在專業領域里深耕,探索新的盈利模式,拓展業務的廣度和深度。
子公司是信托公司發展的趨勢。
事實上,信托公司成立專業子公司開展資管業務歷史并不短暫,但是一直未引起業內較大關注。從信托公司2014年年報中透露出的信息來看,越來越多的信托公司已經開始在專業子公司方面重點布局,甚至已形成一定規模。
2014年中融信托通過全資控股的中融鼎新平臺,一口氣設立了中融長河資本、中融匯智、上海隆山投資、中國國際資本等專業子公司,分別負責房地產并購、人力資源管理、境外資本市場投資、境外資產管理等業務。
中融鼎新同時作為中融信托戰略轉型而設立的各家專業資產管理子公司的控股平臺,擔當對各家子公司的股權管理職能。
用益信托研究員帥國讓表示:“設立子公司可以促進信托業向專業化、精細化方面發展,突出信托業務優勢;另一方面,信托公司通過設立財富管理專業子公司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加專業豐富的財富管理服務,拓寬產品體系,滿足不同階層投資者的財富管理需求。”
不過,究其原因,帥國讓進一步表示:“信托業經過多年的高速發展之后,去年以來步伐有所放緩,外部受國內經濟增速放緩、泛資管競爭激烈、監管趨嚴影響,內部主要受兌付危機影響;在信托業的傳統業務不斷受阻,創新業務尚不明朗下,設立子公司可能是未來一種趨勢。”
以地產信托為例,今年以來,平安信托-翔園17號,因佳兆業資金鏈已經斷裂出現兌付危機;長城信托-長城財富3號因融資方自身經營原因,出現違約。
長城新盛信托公司近期發布“關于寧波新金和項目有關情況的公告”稱,“長城新盛·財富3號寧波新金和股權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二期”的股權收益權回購款498萬元于2015年4月23日到期。
融資方寧波新金和投資有限公司因“金和系”公司自身經營等原因,目前尚未向本信托計劃支付上述股權收益權回購款。因此預計本次將無法按時向投資者分配本期信托收益。
2015年一季度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增速較2014年四季度有較大幅度的回落。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集合信托產品按照發行日期計算,已累計成立1841款產品,融資規模為2241.71 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924 款產品和2770.20億元融資規模相比,整體融資規模同比減少了528.49 億元。
與此同時,信托公司業績壓力也在加重,信托公司凈利潤增速普遍放緩。
除平安信托外,中融、中航、陜國投等三家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均低于凈利潤增長。在凈利潤增速上,相比2013年數據,除中航信托,其余幾家均有一定程度下降,增速下降最多的為中融信托,比2013年增速下降13.64個百分點。
此外,業績的壓力也迫使信托公司另謀出路,日前幾家信托公司先后披露2014年信托業績快報,所公布數據雖不多,卻也揭開了去年信托業績的一角。在經歷高速增長之后,從2013年已能夠看出,相比凈利潤,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速減緩更為明顯,其中陜國投營業收入增長僅0.02%。
德量財富負責人郝義表示:“在此背景下,成立專業子公司有助于信托公司在專業領域里深耕,探索新的盈利模式,拓展業務的廣度和深度。子公司是信托公司發展的趨勢。”
子公司帶來架構優勢
信托一個產品只有50個300萬以下的名額,而子公司產品卻有200個此類名額,大大提高了客戶買入優質產品的機會
郝義指出:“子公司架構為信托公司帶來了很多好處。”
原則上,信托公司可投資領域非常廣泛,但很多時候信托公司又不能直接投資,如信托公司自有資產投向有限,不能投向實業等,這時候就需要子公司構架來完成。
“子公司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具有渠道價值的,比如基金公司子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等。”郝義說。
基金子公司與信托公司相比,有相對制度優勢,一些不能開展的業務可以交給基金子公司開展業務。從客戶角度出發有很大的不同,信托一個產品只有50個300萬以下的名額,而子公司產品卻有200個此類名額,大大提高了客戶買入優質產品的機會,同時目前子公司產品的收益普遍會比信托產品高出1個百分點,也維護了客戶的利益。
從2014年11月至今,多家信托公司謀劃基金牌照。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一季度末國內已有近36家信托公司參股或控股基金公司。
“此外,設立子公司直接瞄準創新業務,比如股權投資公司子公司、各類產業發展子公司等。”郝義分析。
此前,中誠信托子公司瞄準了深圳前海的政策機遇。中誠信托子公司深圳前海中誠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得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首批試點資格(QDIE),成為首家獲批該資格的信托公司。其中國香港的子公司中誠國際資本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證監會[微博]“提供資產管理”牌照,已于2014年獲批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RQFII)。“RQFII平臺引導境外資金投資于境內證券市場,和前海中誠的QFLP平臺形成了有效互補”。
新三板業務極速擴張
信托子公司在政策逐步松綁的背景下業務有望繼續高速增長。今年子公司業務中,新三板業務擴張最為迅速
目前,信托子公司業務已經初具規模。
截至2014年末,中信信托實際資產管理規模達到10764億元,其中信托資產規模為9021億元,通過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為1743億元。中信信托表示,公司通過中信聚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資產管理子公司,采用有限合伙、股權投資基金等形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投向涵蓋房地產、礦產資源、醫養、藝術品等領域”。
興業信托在2013年成立了興業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攻結構化金融業務和PE股權投資業務。截至2014年末,興業資管固有資產余額13879萬元,管理的資產規模達508億元,實現營業收入4455萬元,利潤總額2909萬元,凈利潤2152萬元,凈資產收益率達到18.55%。
今年,市場人士指出,信托子公司在政策逐步松綁的背景下業務有望繼續高速增長。
今年子公司業務中,新三板業務擴張最為迅速。
這當然得益于新三板市場的快速升溫。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新三板掛牌數量達到2140家,較2014年底增加了122.68%,新三板掛牌數量呈井噴之勢,且成交筆數是2014年的9倍,造富效應將進一步推升新三板的活躍度。
一季度,信托公司紛紛發行新三板產品。
中融信托“融穩達1號”采用“PE+信托”雙投顧結構化產品模式。
中建投信托已發行3款投資于新三板的產品。中建投信托推出的新三板類信托產品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私募基金合作模式、券商合作模式、“PE+券商”的雙投顧結構化產品模式。
而中信信托推出的“中信·道域1號新三板金融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主要投向健康、醫療等具有成長性的企業,將主要采用競價交易及協議交易的方式參與新三板投資。
還有更多信托公司正在設計新三板信托產品。郝義分析認為,信托公司投資新三板有先天優勢。
信托傳統優勢就在于對項目的評測上,對融資方有深層盡職調查,比較了解市場,這對于挖掘優質新三板公司非常有益。此外,信托具有很強的融資能力,可在企業轉板上市前為其提供融資服務,從而發揮信托在間接融資市場的優勢。
子公司發展政策缺位
子公司發展還需相應政策的支持,[北京瑞豐注冊香港公司]諸多配套細則卻尚待修訂。現在最需要的是針對專業子公司出臺管理辦法
去年4月,銀監會出臺《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信托公司設立直接投資專業子公司”,意在鼓勵促進信托公司真正向投資業務轉型,讓信托參與股權投資領域的廣闊空間真正打開。
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在出席中國信托業年會時,明確鼓勵信托公司成立專業子公司。“在業務細分領域,可以通過深化改革,設立全資專業子公司做專做精。比如家族信托子公司、并購信托子公司、海外信托子公司、專業銷售子公司”。
但帥國讓指出:“子公司發展還需相應政策的支持,諸多配套細則卻尚待修訂。”
“現在最需要的是針對專業子公司出臺管理辦法。”劉斌說。
由于一直未能打破首次公開發行退出方式受限等困局,諸多信托設立PE子公司參與私人股權投資業務的積極性并不高。
PE最理想的方式是做股權投資之后通過IPO退出分紅,但現在信托型PE通過IPO退出受到證監會的限制,已有項目普遍采用第三方并購退出,退出渠道并不很順暢,且風險較高。
2011年底國家發改委《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規定,企業申請IPO時,投資者為集合資金信托、合伙企業等非法人機構的,應打通核查最終的自然人和法人機構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并打通計算投資者總數。如實際股東人數超過200人,將被要求先清理超標的股東人數,再申請IPO。
由于證券監管部門明確拒絕存在信托持股企業的IPO申請,信托公司就一直未能走出PE信托業務IPO退出方式受限的困局。
“如果能夠出臺《信托公司設立PE子公司設立操作指引》,信托公司PE業務的主動管理問題以及IPO退出的可行性問題將得到徹底解決,信托公司的PE業務將迎來快速發展。”劉斌說。
據了解,子公司方面的政策正在醞釀中,部分信托公司在今年年初收到地方銀監機構報送專項材料的要求,其中一條即是對建設信托公司專業子公司的政策建議,包括對監管制度框架、完善現行業務制度的修改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