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原本專屬于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的金融產品,通過P2P“飛入尋常百姓家”。業內人士認為,這反映出在牛市效應的激發下,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開始借助P2P來拓展資金渠道。
分級基金陽光私募“P2P化”
分級基金、[巴拿馬公司注冊]陽光私募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原本可能是較為陌生的概念。分級基金是指內部分割為兩類份額的基金產品,每類份額分別獲得不同的收益分配;陽光私募是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高凈值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而這些原本“高冷”的金融產品,現在正通過P2P悄然來到普通投資者身邊。
在某P2P網站頁面上看到,該平臺已與一家基金公司達成合作,將募集來的資金用來參與股票市場的定向增發,投向該計劃的優先級份額。該P2P標的起投金額為1000元,年化收益率9%,投資期限為30天;由某融資擔保公司作擔保,目前已經發行了51期,每期標的總額為20萬-30萬元。而其實,這里的“計劃”實際上就是一只分級基金。
為“高冷產品”鎖定資金
“P2P化”的分級基金A與正常的分級基金A有何區別?
以上述產品為例,“首先,在上述產品"項目信息"中,平臺對項目來源、擔保方、投資方式等做了說明,不過,對于資金的具體投向則未透露,理由是該項目仍屬于未公布期,需要避免對參與的定增公司股價造成異常波動。而普通分級基金多為有明確的跟蹤指數或熱門主題。”銀率網分析師吳靜淼稱。
其次,在產品流動性上,P2P產品相當于鎖定了30天的投資期限,而普通分級基金一般在工作日均可進行申購和贖回。
第三,P2P“項目信息”中,注明引入某融資擔保公司對項目進行100%金額保障。而普通分級基金A通常設定一個約定利息,但分級基金A的價格是波動的,投資者手中的分級基金A的市值也是會有變化,且很多分級基金A并無到期還本的承諾。也就是說,在不發生意外風險的前提下,P2P產品的收益更為確定;而普通分級基金A的價格與市場利率有關。市場利率上行,其價格會下跌;市場利率下降,其價格會上漲。
低門檻高收益或涌入
在收益率方面,目前普通分級基金A的隱含收益率在6%以上已經算高的了。那么為何P2P產品的收益率遠高于普通分級基金A?或者換句話說,為何P2P產品要用比普通分級基金A高得多價格募集資金?
吳靜淼認為,這個問題不妨從兩方面去理解。
“一是P2P產品的投資期限較長,因而基金管理成本較低。二是"繞開"證監會審批的P2P產品采取了以高收益率吸引投資者的策略。普通分級基金的發行需要證監會審批,按照證監會最新公布的基金申請審批進度表,今年截至目前,已獲批的分級基金達22只,還有96只正在等待審批。”
而像陽光私募這樣通常由信托公司發行的“高冷”產品,現在在P2P平臺上,門檻低至5萬元。按某P2P平臺的相關產品頁面所介紹,私募基金產品的借款人為了資金周轉,在P2P平臺通過質押基金受益權向投資者募集借款資金,以解決借款人的資金周轉問題,而P2P投資者可獲取借款期間基金受益權對應的高額浮動收益。投資期限3-12個月不等,每期標的金額為1000萬元。記者發現,該產品的收益率也比一般P2P理財產品高得多。按照產品頁面說明,“根據目前股市行情,及各產品的操盤團隊過往經驗,一年后投資收益應該可達到30%,扣除收益分潤后可直接獲得24萬元”。
通常情況下,陽光私募基金的資金募集方式為非公開募集。這是為確保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都為“合格買家”。防止普通公眾被私募基金誤導,政府對陽光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都有一定的限制。并且陽光私募負有向監管層和其投資者披露信息的責任。
陽光私募基金的特性決定了在基金轉讓時,后續購買人是否也具備募集對象資格就顯得較為重要,從合規性上說,陽關私募的后續募集對象應具備合格投資者條件。若是陽光私募基金可以自由進行轉讓,就會出現私募之形而實則公募的嫌疑。
若以公募基金的發行條件論,這樣的P2P產品則未經過必要的發行程序,也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均存在風險提示不足問題
不過,看起來雖美,吳靜淼提醒投資者,與許多P2P理財產品一樣,這兩類P2P產品都存在風險提示不足的問題。
首先,[杭州瑞豐注冊香港公司]P2P可否“代銷”這樣的產品,在政策上還是不確定的。其次,這些產品的風控機制并未向投資者披露,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
而且,這兩種產品本身都在市場準入和投資者準入方面都設有一定的門檻,而P2P產品相當于降低了這兩道門檻,這對于難以評估和識別風險的普通投資者來說,在決定投資前還需要多幾分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