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陰雨
5·28大跌以來,方正證券股價遭遇急搓,盡管大盤連續飆漲,但其最近四個交易日以來的累計跌幅仍達6%;而就在公司股價下跌的數個交易日前,其子公司民族證券所涉的20.5億元違規投資亦收到了監管層的處罰認定。
5月20日,方正證券公告稱,[天津瑞豐注冊香港公司]民族證券已收到北京證監局的《關于對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責令其在6月15日前對上述問題予以改正,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決定》認定,民族證券的該筆投資存在違反會計準則、超過監管指標、決策審批手續不全等問題,來自其母公司方正證券的調查則顯示,涉事的20.5億元曾以銀行為通道投向7筆信托計劃。
在已投資的部分信托計劃中,部分項目或與其前控股股東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有潛在關聯;而另一方面,方正證券與政泉控股方面的纏斗似乎也遠未終結。
20.5億元的三問題“掃描”
上述《決定》顯示,民族證券被指存在三項問題。
一是去年9月至今年3月的財報及年報中,均將20.50億的投資定性為銀行存款,導致相關披露違規;二是2014年9月至今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超過監管標準;三是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及審批存在手續不完善。
方正證券方面的調查顯示,涉事的20.5億元根據民族證券的投資指令,以恒豐銀行作為通道和受托人,全部投向了四川信托的七筆信托計劃。
對此,有業內人士對證監局披露民族證券存在的第二項問題“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超過監管標準”認定提出質疑。
“單一信托計劃本身并非權益類證券,而且屬于場外資產,沒有市場定價,也不具有市值的概念。”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資管投資經理指出,“可能除了20.5億元以外,民族證券還存在二級市場層面的違規持倉問題。”
相關資料顯示,證監局對第二項問題的認定依據,出自于《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中,“券商自營業務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微博]另有規定的除外”的條款。
然而,一位接近民族證券的人士解釋稱,證監局調查發現的第二項問題(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超過監管標準)所指的就是該筆信托投資。
“可能在該項投資中,監管層將信托投資或其背后的股權收益權按權益類證券來評估,最終認定為持倉比超標。”四川一家券商合規部人士分析稱。
事實上,20.5億元規模相比民族證券的貨幣資金體量而言“并不算小”。
4月30日,方正證券發布會計更正公告更正,并將民族證券“摘除出表”,而其去年三季末的貨幣資金也由267.49元減少為190.66億元,而其中被減少的76.83億元則正是民族證券去年三季末的貨幣資金額。而這也意味著,截至去年9月底,該筆規模達20.5億元的“問題投資”或占民族證券彼時貨幣資金規模的26.68%。
在此事發生后,民族證券亦自5月6日起,開始實施5000萬元以上的大額自有資金的匯劃、存放事后向母公司報備制度。
而方正證券對于該筆信托投資款項的追索事宜,除此前已追回的1.0009億元外尚無進展。
對此,方正證券有關人士此前亦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目前公司對民族證券協議存款去向的調查進展仍然僅限于公告已披露內容。
投向調查:或涉原股東融資
值得一提的是,民族證券20.5億元的信托投資究竟流向何處仍是待解謎題。
據方正證券透露,20.5億元投向四川信托的七筆信托計劃,分別為“光明石化股份流動資金貸款信托計劃”共三期、“金輝商務流動資金貸款信托計劃(下稱金輝商務計劃)”共一期、“鄭州熹曼股權收益權信托計劃(下稱鄭州熹曼計劃)”共兩期、“周口銀行股權收益權信托計劃”共一期,期限均為一年期。
前述7筆信托投資的融資方曾在民族證券原股東政泉控股及其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的資本運作中屢次“現身”。
以鄭州熹曼計劃為例,該信托計劃的融資方——鄭州熹曼商貿有限公司的前身為鄭州廣益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曾于2007年,從岳慶芝手中受讓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權,而后者據多家媒體公開報道稱是郭文貴的妻子;彼時一同參與受讓的公司還包括鄭州通原股份有限公司,但后來盤古氏投資的股權結構卻再度發生變化。
無獨有偶,金輝商務計劃的融資方“鄭州金輝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原股東,曾為鄭州浩航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浩航實業)和張新成,去年7月28日,浩航實業將其股份轉讓給“鄭州華鼎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同年11月11日,金匯商務注冊資本從2000萬躍升至6000萬元。
浩航實業與政泉控股有怎樣的關聯呢?
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現股東為兩名自然人,但該公司曾持有鄭州浩天實業有限公司和鄭州浩云實業有限公司兩家公司股權,而這兩家公司目前為政泉控股股東。蹊蹺的是,兩家公司信息目前在河南省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中已無法查閱。
此外,[寧波瑞豐注冊香港公司]“光明石化股份流動資金貸款信托計劃”和“周口銀行股權收益權的信托計劃”的融資方仍然待解。
不過,查閱河南省工商資料并無“周口銀行”,僅有其前身單位“周口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而工商資料還顯示,該銀行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