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2日開始的山水集團職托股份變現以其30倍以上的高額受益率,產生出一批百萬元甚至千萬元富翁,而倍受社會關注。然而,此次信托股份變現卻于6月27日暫停,“因為6名小股東申請并通過了一份臨時‘禁止令’,導致現在無法實現變現。”一位工作人員稱。
據了解,6月24日下午6時30分,[廣州瑞豐注冊香港公司]山水集團的前高層管理人員于玉川、董承田、趙利平、趙永魁、宓敬田、李茂桓等6名原告人向香港法院提出訴訟申請,反對正在實施的股份變現。他們認為,信托股份不能出售給第三方,此舉不公平地損害了他們6人的合法權益。6人將有關訴訟材料送達山水集團香港辦事處,稱第二天即6月25日下午3時聆訊。
由于山水集團無法在如此短時間內提交實質性的申辯材料,經香港法官權衡,暫時批準了這一“禁止令”。出于對法官及法官判決的尊重,山水集團于6月26日向職工宣布,暫時停止股份變現資金的發放。
鑒于相當一批員工愿意變現個人股份,2015年5月山水集團在股價較高之際,推出適用于所有出資人的股份變現方案。根據自愿原則,第一批有713人提出申請。正當員工將手工的股份變現并實現落袋為安的愿望時,由于山水集團的6名前高管在香港申請并通過的“禁止令”,讓等待領取變現資金的員工深感無奈。
山水一名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瑞豐注冊香港公司]“雖然香港法官批準了‘禁止令’,但也給予了明確的指示。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申辯材料準備充分的條件下,再向法官提出實質性的抗辯,申請撤銷臨時‘禁止令’”。據悉,山水集團方面已啟動申辯工作,一旦具備條件,立即向法官提出申請,爭取早日撤銷“禁止令”,保證職工的信托股份變現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