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富豪如何破解富不過三代:財富傳承超越金錢
家族信托:“墻外開花香過墻內”
文/羅梅芳
37%的高搜索凈值人士表示希望通過跨境資產配置進行財富保障和風險分散,30%的高凈值人士已經實際進行了跨境資產配置。家族信托儼然成了中國家族企業的“香餑餑”。
當信托產品在財富管理市場“春風得意”之時,家族信托在國內亦出現了抬頭之勢。雖然尚處于起步階段,但家族信托在國際上早已做得風生水起。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都已借道家族信托、家族基金會的財富傳承機制,成就了家族財富的基業常青。不僅如此,國內那些先行的家族企業也通過境外的家族信托力求達成各種“意愿”。SOHO中國潘石屹、玖龍紙業張茵、龍湖地產吳亞軍等多位中國富豪都在境外設立了家族信托。
根據招商銀行與貝恩公司聯合發布的《2013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約有三分之一的高凈值人士已經開始考慮財富傳承,而這一比例在超高凈值人士中更高,接近二分之一。從產品需求角度看,家族信托位于首位,提及率接近40%。在超高凈值人群中,家族信托的需求更加旺盛,提及率超過50%,并且有超過15%的受訪超高凈值人士已經開始嘗試接觸家族信托。此外,37%的高凈值人士表示希望通過跨境資產配置進行財富保障和風險分散,約30%的高凈值人士已經實際進行了跨境資產配置。
由此可見,家族信托儼然成了中國家族企業的“香餑餑”。所謂的家族信托,按業內的共識,指的是以個人作為委托人,以家族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的信托,受益人一般為本家族成員。正如華寶信托財富管理中心總經理朱俊杰所說,“家族信托能夠實現個人(家族)財富處理的專業化和社會化。”縱觀各大富豪,有的利用家族信托在離婚糾紛中保護財產安全、公司穩定,有的則實現了家族傳承的作用。如今,在中國家族客戶的心目中,家族信托地位已經日益凸顯。
家族信托是個性化產品
雖然家族信托在國內剛剛起步,但是它卻是針對家族客戶的個性化產品。“家族信托是多目的的信托,其主要目的是傳承到指定的人,同時還附帶稅務的籌劃、信托財產再投資等目的。在這樣的基礎上,信托機構為客戶提供類似于產品模塊的服務。”華寶信托產品創新與研發中心總經理盧曉亮介紹,中國的家族財富信托的品種包括現金類家族信托和資產類信托,其中絕大多數是現金類家族信托。而這兩類家族信托,在信托機構的服務范圍內,包含了五大服務模塊。
再投資的模塊。目前國內積累的財富時間還很短,大部分家族都處于創富階段,因此對于再投資模塊非常重視。“無論是股權、房產等資產,信托機構會根據家族客戶的投資偏好進行再運作,找到符合他們的投資管理方向。”盧曉亮介紹,比如由信托機構掌握控股權的再表決和管理、房產的出租、維修或是銷售環節,讓信托機構成為對外投資的平臺,以信托的名義進行再投資。
公益基金模塊。不少一代的家族成員,在資產到達一定程度時希望為社會做一些公益的事,并通過公益信托的平臺進行交流。“在中國看重的是‘遠親不如近鄰’,一般家族隔三代就是遠親,也成了旁系。因此在中國同姓的人很多,但很多都不認識,而公益信托可以充當一條紐帶把所有的子子孫孫維系在一起。”朱俊杰介紹。
另外,由于國內和國外法律的規定,公益基金能夠享受稅收的優惠,在公益支出時也具有一定數額的抵值發票,在一定程度上,公益基金可以達到稅務籌劃的功能,這也成了公益信托基金受家族客戶青睞的原因。猶如盧曉亮所說的,“這樣一來,既可以滿足家族做公益的目的,又能發揮稅收籌劃的功能,同時還能有一個平臺維系家族成員之間的感情。”
專項基金模塊。根據客戶的需求,信托機構一般會為家族客戶設置專項方向的基金。“比如教育子女的基金、為家族成員設立的養老基金,根據客戶不同的需求,為其量身定制的專項基金,以便為家族更好地服務。”盧曉亮說。
收費模式分層級
“術業有專攻”,在為家族客戶提供信托服務時,信托機構根據信托服務的不同,收費也不一樣。其中比較核心的是設計產品的費用。“為家族信托進行頂層設計,實際上是為家族客戶提供咨詢服務,這里需要耗費較多的智力資源。”盧曉亮介紹,為家族客戶進行產品設計需要單獨收費,而且是一筆固定的費用,會根據家族客戶的需求進行商定,如果不是簡單的投資管理和財產轉移,這筆費用由于折射不到投資收益的比例,所以收費不低。
投資運作的收費是重要的收費項目。盧曉亮介紹,投資管理人一般會按業績基準與家族客戶按分成來收費,即按照幫助客戶獲取投資收益后,對投資收益進行分成。比如證券類的二八分成,而股權PE投資的比例會更高。根據信托機構的不同,這種收費模式也不相同。“有的信托公司一定要有保底的費用,對于投資管理比較有‘自信’的公司,就會按分成比例。”
此外,家族信托中事務性管理的費用也占據了一塊重要的內容。“在管理家族股權時,代表家族成員行使表決權等內容,由于沒有體現太多的智力的資源,其收費也不會超過1%。”
國內家族信托還不健全
對于家族客戶而言,找信托機構打理家族業務,“就等于把身家都給了信托機構”。也正因此,其溝通成本比較高,“即便信托機構有國企和政府的背景,家族客戶也未必完全信任。”盧曉亮介紹,國內信托機構在與家族客戶溝通時,溝通環節復雜,溝通時間也都比較長。
而且,國內對于家族信托的配套制度未完全跟上,比較明顯的缺失是目前還沒有信托登記。信托機構在為家族客戶進行服務時,家族客戶的財產需要在信托公司登記成信托財產,信托財產與委托人和受托人各自都能隔離。如果委托人有債務,或是受托人有債務都不能動用信托財產。但遺憾的是,目前只是《信托法》有規定信托財產的隔離功能,而無法落實到正式的信托登記。在沒有信托登記的情況下,在操作層面就會有各種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信托制度的不完善,現行的家族信托“優勢”在未來可能出現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