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之聲不絕于耳,[在溫州注冊香港公司服務]但不妨礙它繼續火暴發行、“秒殺”式賣空——在理財規劃師嘴里,它幾乎是“最好的理財產品”,收益高且穩定,誰與信托爭鋒?唯一的問題也許是100萬的高門檻,但現在——沒有百萬,也能買信托,信托團購和TOT(信托中的信托)讓有心無力者看到了一線曙光,中國信托網幫你細究。
“我們根本不愁賣”,一位前三大信托公司財富管理中心的銷售人員對記者說:“客戶都等著,產品出來一個就賣光了,現在我們的門檻都變成三百萬了!痹缭诮衲3月就有消息稱要將個人投資信托起點提高到600萬元。
根據中國信托網信托研究中心的統計,今年5月共有49家信托公司發行了270款集合信托產品,環比增加20%,發行火暴的根源無非是“固定”而撩人的預期收益率,單房地產信托一項,一年和一年以上的產品預期收益率超過10%,再看看今年以來(截至2012年6月30日),表現最好的開放式債券基金也只錄得5.67%的平均業績。
在今年6月份成立的信托產品中,購買起點在300萬以上的有3款,占比是1.85%,購買起點在100萬以上的有156款,占比是95.7%。信托公司對外公布的起點是100萬,但是在實際操作中,100萬基本買不到什么。
記者冒充投資者同時給排名靠前的十家信托公司打了電話,工作人員都會告訴記者,信托投資的起點是100萬和300萬,但當記者表示有購買意向,詢問100萬的產品情況時,對方則告訴記者,目前100萬的產品很難買到,建議如果資金量充足,不妨考慮300萬起購的產品。當記者進一步表示資金量不足時,部分信托公司則告訴記者還有兩種方式可以購買:
第一種,購買起點在30萬的投資組合類信托產品,或稱TOT,“信托中的信托”;
第二種,找幾個朋友“湊錢”買信托,類似于團購。
TOT信托真相之一:固定收益類TOT產品,被扒兩層皮
此前的TOT產品以投向股市的私募基金類居多,但是今年由于股市低迷,這類信托產品銷售不佳,投向固定收益類TOT信托較受青睞。
所謂固定收益類TOT產品,就是通過母信托募集資金后,投資到一個或多個子信托產品中。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會被重復收費。TOT信托收取的管理費和發行費,在第一層的信托發行中已經收取了,一般信托公司還會重復收取2個點左右的管理費和發行費。
以中鐵信托目前正在募集的“睿智26”為例,該公司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此款產品總募集金額為5000萬元,購買起點僅為30萬。認購金額在50萬元之內的,一年期的預期收益率為6%,這只TOT投資的子信托之一是“科瑞流動資金貸款”,在中鐵信托官網上的可以找到以“科瑞流動資金貸款”為標的直接發售的信托產品,購買起點是100萬,收益為8.5%。
TOT信托真相之二:幾個月之內,你只能拿到銀行利率
TOT信托是不定項目的投資,究其根本,是信托公司募集資金之后再尋找可投資的信托項目。銷售人員最常見的說辭無非“此類產品投資門檻低,未來會投資多個優質產品,分散風險”。
但在具體操作中可能會衍生出另外的目的,比如,對信托公司旗下的產品進行資金接漏,業內人士透露,哪有募集金額巨大的信托產品,發售至后期萬一遭遇數千萬的資金缺口,可以TOT信托產品發售的資金補上,以防有缺口的項目成立時間推遲。
反之,如果TOT找不到值得投資的信托產品,則成立期可能會延宕,在投資者認購此類產品之后、產品成立之前的這段時間,投資者只能拿到和銀行活期利率相當的收益,直到尋找到匹配項目為止。
時間久的話,可能幾個月都找不到相匹配的項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信托業項目經理告訴記者。
TOT信托真相之三:甄別權在信托公司手上,你說了不算
TOT信托產品在成立之前,投資者無從得知產品的投資情況,投資之前也無法對融資主體、產品質押率等指標進行考察判斷,所以投資TOT與投資某一款信托產品不同,投資者就是將選擇權和判斷都交給信托公司之手。
因為,選擇TOT的“廠牌”更顯重要。選定值得信任的信托公司才是上策——比如選擇央企和地方國企背景的信托靠譜一些。李旸告訴記者:“發行集合資金信托產品數量多的信托公司才會發行TOT信托。”好買基金研究中心的分析師也提示讀者,選擇TOT產品,尤其應該關注公司整體的風險控制水平。比如,參看該信托平臺下別的具體產品,考察其項目資質和具體的風控措施,從中了解該信托公司項目運作的大致情況。另外,如果有可能,該家信托公司平臺下過往TOT對接和兌付情況也不容忽視,在購買時不妨多問幾句。
資金少,不如買銀行理財產品
目前而言,發售TOT產品的信托公司數量有限,且實力雄厚者才有此能力。而從法律角度來說,購買TOT產品的投資者和直接購買信托產品的投資者對于信托的收益權等都是一樣的,一旦產品出現問題,購買TOT產品的投資者是可以按照資金比例來獲得賠付的。
截至目前,市面上的TOT產品都是剛性兌付的。
值得一提的是,銀行目前發售的一些組合投資類產品,也是投資于信托的人民幣理財產品,門檻一般在5萬元,雖然預期收益率不及信托動輒10%,但優秀者也能與TOT一拼高下,所以在資金不多的情況下,一些固定收益型的銀行理財產品也值得考慮。
團購信托真相之一:擦邊球也要簽協議
再說說上文提到的信托團購。與親戚朋友一起團購信托產品。就算只有幾十萬元的資金,也可以享受到10%左右的信托收益,看著讓人動心。
但團購信托在法律上處于灰色地帶,信托公司和銷售機構默許投資者以這樣的方式購買,并不代表投資者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因為——只能有一個人跟信托公司簽合同。
幾位投資者將資金集中到一位的名下購買,一旦出現問題,沒有出現的信托合同的投資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一般來說,集資投資者在購買之前可以簽訂包括確定資金投資用途、出資比例、贏利分配、虧損分攤、誰負責管理、日常理財信息分享等內容的書面協議。
但根據《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中規定,委托人應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認購信托單位,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信托計劃。所以,一旦信托產品出現兌付問題,集資投資者為了保護自己的收益權很有可能就此陷入與信托公司的爭辯中去。
團購信托真相之二:團購容易退團難
團購信托中最麻煩的問題是,在信托期限內,可能會有投資者由于個人原因需要資金周轉等,需要退出信托,這個時候是最麻煩的。
如果一名投資者想要退出,在其他投資者仍想要繼續持有的情況下,則需要尋找適合的接手投資者。收益兌付則可以根據此款信托的具體分配方式,接手購買者與退出者的雙方商談決定。信托的收益分配以每季度、半年期、一年期為時間段分配,轉讓信托可以選擇在這個時段,較好處理收益分配問題。
中途退出的信托購買者,在轉讓的時候可能需要“打折”出售手中的信托。事實上,信托投資者也需防范與信托公司簽訂合同的主投資者,個人單方面將信托整體轉讓出去。
團購信托還有一個稅務風險,[在蘇州注冊香港公司服務] 信托公司不會強制個人投資者信托收益繳稅,集資購買信托的收益也是在一個人的名義下,如果未來需要繳稅,主投資者則需要承擔責任。